關于開展北京市“教育先鋒”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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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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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工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加強高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推進“三育人”活動不斷深入,根據《北京市教育工會關于開展 “教育先鋒”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評選工作的通知》(京教工發[2011]4號),為做好申報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評選內容 集體獎項:教育先鋒號
個人獎項:“教育先鋒”教書育人先進個人(標兵)、“教育先鋒”管理育人先進個人(標兵)、“教育先鋒”服務育人先進個人(標兵)。 二、評選范圍、對象及名額分配 (一)“教育先鋒號”先進集體的評選范圍是學校的教學團隊、科研團隊、機關科(室)、后勤班(組)等一線基層單位。北京市教育工會分配我?!敖逃蠕h號”先進集體的申報名額1個。 (二)“教育先鋒”先進個人評選范圍是學校全體職工。北京市教育工會分配我?!敖逃蠕h號”先進個人的推薦名額2名,從中可確定“三育人”(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標兵推薦人選,每項不得多于1人。
2010年我校評選出了2008-2010年度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經報請學校領導同意,此次“教育先鋒號”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將從以
上的先進集體和勞動模范中產生。
三、評選的條件
(一)“教育先鋒號”的評選條件 1.
附件1:附件1.doc
附件2:附件2.doc
附件3: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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