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知識競賽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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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2-05-03
]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教育部令第32號,以下簡稱《規定》已于2012年1月1日起頒布施行?!兑幎ā肥秦瀼芈鋵崱督逃ā泛徒逃巹澗V要,依法保障廣大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完善現代學校制度,促進學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規章。為深入學習和貫徹實施《規定》,中國石油大學校工會決定參加由教育部全國教育普法領導小組辦公室和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聯合舉辦的《規定》知識競賽。
一、競賽方式和起止時間
競賽主要根據《規定》(見附件)相關內容命題。請各部門于5月4日上午到校工會領取試題和答題紙。于2012年6月1日前將答題紙以部門為單位集體上交校工會。競賽舉辦方在閱卷后,于9月份在完全正確的答題紙中隨機抽取產生各等次獲獎者。
二、獎項設置
本次競賽設一等獎10名、二等獎50名、三等獎200名、參與獎1000名;另設組織獎若干名,由競賽舉辦方根據各地、各學校組織參賽情況確定。各等次獎金為:一等獎2000元、二等獎1000 元、三等獎500元;一、二、三等獎同時頒發榮譽證書。參與獎為價值50元的紀念品。
獲獎名單將在《中國教工》2012年第10期刊登,獎品、獎金和證書將于2012年11月底前通過郵局寄送獲獎者。
三、活動要求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的頒布施行,是我國教代會制度建設的重要里程碑,是加強學校民主政治建設的助推器,必將對學校的民主建設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校工會希望各部門把學習貫徹《規定》與參加競賽活動有機結合起來,組織本部門教職工踴躍參加競賽,加強宣傳,把握精神實質,促進《規定》的貫徹落實。
各部門工會要以此次競賽活動為契機,完善教代會和職工大會制度,規范教代會程序,落實教代會職權,依法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推進學校的民主化進程。
附件:《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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