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北京市“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評選工作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13-03-12  ]
   
各部門工會: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進一步激勵我校教職工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和中國特色世界城市建設創先爭優建功立業,根據北京市總工會文件《首都勞動獎狀、首都勞動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評選工作暫行辦法》(京工發[2013]15號),為做好先進申報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評選內容
個人獎項: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
二、評選范圍、對象及名額分配
“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的評選范圍是學校全體教職工。北京市教育工會分配我校“首都勞動獎章”先進個人的申報名額1個。
每個部門工會推薦一名候選人參加學校評審,推薦人選原則上應是近五年獲得學校先進的教職工。學校評審時間為315日上午830點,地點辦公樓第四會議室,請準備5分鐘的ppt 。各單位工會需于314日前把推薦人和推薦評審表報送到校工會,并于314日上午10點到校工會辦公室抽簽。
三、推薦評選條件
首都勞動獎狀、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的推薦應符合《北京市總工會關于印發〈首都勞動獎狀、首都勞動獎章和北京市工人先鋒號評選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京工發〔201315號)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推進首都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二)在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三)在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核心競爭力,建設創新型企業和創新型城市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四)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進社會和諧穩定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在大力踐行“北京精神”,促進職工文化建設,推動首都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六)在首都重點工程建設或完成重大科研項目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七)在節能減排、低碳環保、建設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八)在加快首都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九)在市級各種技術技能競賽活動中成績突出,技術技能水平領先,為企業發展和行業進步作出突出貢獻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版權所有: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工會辦公室 留言信箱:xgh@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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