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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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0-12-08
] 為緩解女職工因患特殊疾病導致的家庭經濟困難,根據《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職工互助保障辦法》,制定《在職女職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第一條 本計劃的基本內容 參加本計劃后,在互助保障期內會員享有在首次發現患有所列的6類女性特殊疾病的一種或者多種時,領取一定數額的互助金,用于緩解職工治療、康復費用和收入減少引起的家庭經濟困難。 第二條 本計劃所指的女性特殊疾病包括以下6類:(各種原位癌除外) 1、子宮頸癌:包括發生于子宮頸上的鏡下早期浸潤癌、鱗狀上皮浸潤癌、腺癌、子宮頸管癌; 2、輸卵管惡性腫瘤:包括原發性腺癌樣瘤、乳頭狀瘤,血管瘤,平滑肌瘤,脂肪瘤; 3、卵巢癌; 4、子宮內膜癌:包括子宮內膜腺癌、腺角化癌、鱗腺癌、透明細胞癌; 5、絨毛膜癌:惡性葡萄胎; 6、乳腺癌:包括炎性乳癌、乳頭濕疹樣癌。 第三條 參加本計劃的條件和辦法 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會員,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參加所在單位工作,年齡在16至60周歲的在職女職工,可以通過會員所在單位的工會統一組織下,集體申請參加本計劃。 本計劃由基層工會統一組織職工集體參加,并且在同一單位參加本計劃的女職工不得少于其全部女職工(含正式職工、合同工、聘用期超過一年的臨時職工)的60%,參保女職工少于30人的單位必須100%參加(參保單位須提供104表)。 第四條 參加本計劃的規定 l、參加本計劃保障期為二年,交納互助費后互助保障期在規定的時間統一生效。 2、會員交納互助費是用于對會員的互助互濟活動,互助保障期滿后,會員不論是否享受領取互助金的權利,其所交納的互助費不再退還。 3、互助費的標準為36元。 4、在同一互助保障期內職工最多可以參加兩份本計劃。 5、保障責任期滿申請續轉,新增的份數一律執行免責期和減責期,其保障責任按照保障計劃執行。 6、對參加本計劃并按照規定已領取互助金的會員,保障責任期滿后不能再次參加本計劃。 第五條 參加本計劃的待遇 一、首次參加本計劃的會員,執行30天免責期(含30天,以病理檢驗報告確診日期為準),免責期內發現患有保障范圍內6類疾病的,本會不承擔保障責任;從31天至90天為減責期(含90天,以病理檢驗報告確診日期為準),減責期內發現患保障范圍內6類疾病的,可以一次性領取慰問金1000元(每份),保障責任終止。 二、在互助保障減責期滿后,會員首次發現患有上述6類疾病中的一種或者多種疾病時(以病理檢驗報告為準),可以領取下列三項互助金: 1、可以領取10000元的互助金。 2、會員患上述6類疾病并住院治療的,可以一次性領取2000元的康復休養金。 3、會員患上述6類疾病并住院治療的,根據首次住院治療的時間,按照每日26元的標準領取生活補助互助金,最高不超過180天(注:以首次住院、出院記錄為準)。 領取互助金后,保障責任終止。 互助保障期滿后,符合參加本計劃條件的會員在15日內交納互助費繼續參加本計劃將不再實行免責期和減責期。 第六條 下列原因會員不享受第五條規定的互助金 1、會員在參加本計劃前曾患有或者已患有上述6類疾病的。 2、會員故意隱瞞、偽造或篡改病史、病歷以及其他各種欺騙行為。 3、醫院誤診。 4、由其它疾病轉移導致會員患本計劃所列疾病。 第七條 互助金的受益人 參加本計劃的互助金受益人為會員本人。 第八條 互助金的申領手續 在發現患有上述6類疾病的會員,應在10日內由所在單位工會經辦人員通知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北京辦事處以便進行核對。 會員首次診斷患本計劃范圍內六類疾病的一種或多種,通過其所在單位工會向辦事處申請領取互助金時應提交下列資料: 1、會員所在單位出具的會員患病情況證明。 2、會員身份證的復印件。 3、提供本市二級以上醫院(不包括康復醫院、療養院等類似的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住院首頁、入院記錄、出院小結、必要病理檢驗報告、血液檢驗及其他科學診斷報告的診斷書、手術證明等。 4、由會員或其直系親屬簽名的互助金領取書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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