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在華舉辦國際會議實行預報手續;包括重大國際會議及一般國際會議的預報。按照教育部要求,未預報的會議申請,原則上不再受理。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對外承諾舉辦國際會議。
2018年國際會議計劃的預報工作現已開始,請有舉辦國際會議計劃的單位和老師填寫《2018年度舉辦(含主辦、申辦、承辦、合辦等)重大國際會議計劃表》和《2018年度舉辦(含主辦、申辦、承辦、合辦等)一般性國際會議計劃表》。重大國際會議是指外賓人數在1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400人以上的人文社科類會議;外賓人數在300人以上或會議總人數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學類會議。其他的為一般性國際會議。
請注意:
一、國際會議預報年份是指學校和單位擬對外宣布或承諾(申辦)的年份。預報僅需提供擬舉辦會議的簡單信息,在擬對外宣布(或申辦)日期前三個月還應正式提交審批材料。
二、原則上不得跨地區、跨系統舉辦國際會議。
三、不得隨意使用“峰會”、“國際論壇”、“世界大會”、“全球大會”、“高層會議”、“首屆”等稱謂。
請各有關院系和單位認真組織填報計劃表(附表)蓋學院章,并務必于2017年11月24日前報新綜合樓A1110,電子版請OA至國際處孫蕾。
聯系人:孫蕾
電話:89731677
附件一:重大國際會議計劃表.xls
附件二:一般會議計劃表.xls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