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通知》要求,機關評比工作應自下而上,發揚民主,堅持民主集中的原則,按“標準”先由各黨支部和各行政部門召開本部門全體人員參加的會議推薦,機關評比小組評議,最后總支委員會研究審定先進集體、優秀教育工作者人選和勞模人選,報黨委審批。
一、本次評比學校分配給機關名額:
1、優秀教育工作者8名;2、校級勞模1–2名;3、先進集體1–2個。
二、具體時間安排:
1、5月28日下午:召開總支委員會學習文件、研究總結評比工作;
2、5月29日上午:召開黨支部書記會布置總結評比工作;
3、5月29日–6月4日各黨支部(部門)推薦本單位優秀教育工作者和申報先進集體;
4、6月4日5:00之前,將各單位推薦名單報總支辦公室;
5、6月6日上午8:00召開評比小組會議,各單位介紹優秀教育工作者和先進集體事跡(個人不超過5分鐘,集體不超過8分鐘);(評委:各單位支部書記或行政領導一人。為了使推薦的先進更具有代表性,機關分成三個組,各組按總人數的3.6%評出優秀教育工作者。)
6、6月10日召開總支委員會,審定上報人選;
7、6月11–12日填寫先進集體、優秀教育工作者、勞模申報表。填好后,送總支辦公室。
附:機關評比分組:
一組(評出3人):組長:翟應虎
教務處、研究生院、遠程教育、繼續教育學院、高職學院、學工處、圖書館、石油編輯部。
二組(評出3人):組長:張乃志
科研與設備處、財務處、人事處、保衛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絡中心、后勤管理處。
三組(評出2人):組長:孫興文
組織部、宣傳部、黨辦、校辦、監察審計處、工會、校本部、離退休管理處。
機關黨總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