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蛾P于做好2012-2014年度總結評比工作的通知》要求,機關黨總支將堅持“民主推薦、優中選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評選推薦2012–2014年度校級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F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機關黨總支推薦名額
先進集體不超過2個,先進個人10名。
二、具體時間安排
(1) 6月5日––6月13日,各支部按在職人數的5%左右推薦先進個人1-2名(擬報兩名的需事先向機關黨總支匯報后核準),以部、處為單位根據自身情況申報先進集體;
(2) 6月12日下班前,各支部負責將推薦名單及材料通過OA報機關黨總支王都偉;
(3) 6月13日上午8:30召開機關評選小組會議。有關單位領導或支部書記介紹情況(個人不超過3分鐘,集體不超過5分鐘);
(4)6月13日上午評選會后召開總支委員會,審定推薦人選報黨委宣傳部。
三、機關評選小組人員組成
機關黨總支委員、各黨支部書記、離退休工作處黨總支書記。根據“通知”要求,先由各黨支部召集本單位全體職工進行充分討論推薦,再由機關評選小組評議,最后總支委員會研究審定報黨委宣傳部參加校級評選。
四、評選標準和表彰辦法
有關材料要求及評選標準等請參考中石大京黨宣〔2014〕1號文件。除獲學校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外,其余由機關黨總支根據情況酌情進行內部表彰。
機關黨總支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