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委員會關于做好2010–2012年度總結評比工作的通知》要求,機關黨總支將堅持“民主推薦、優中選優”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進行評選推薦2010–2012年度校級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根據“通知”要求,先由各黨支部召集本單位全體職工進行充分討論推薦,再由機關評選小組評議,最后總支委員會研究審定報黨委宣傳部參加校級評選。
一、機關黨總支推薦名額
先進集體不超過2個,先進個人10名。
二、具體時間安排
(1) 5月17日––5月25日,各支部按在職人數的10%左右推薦先進個人1-2名(擬報兩名的需事先向機關黨總支匯報后核準),以部、處為單位根據自身情況申報先進集體;
(2) 5月25日上午10:00前,支部負責將推薦名單及材料通過OA報機關黨總支王都偉;
(3) 5月28日下午2:00召開機關評選小組會議。有關單位領導或支部書記介紹情況(個人不超過5分鐘,集體不超過8分鐘);
(4) 5月29日上午10:00召開總支委員會,審定推薦人選報黨委宣傳部。
三、機關評選小組人員組成
機關黨總支委員、各黨支部書記、離退休工作處黨總支書記。
四、評選標準和表彰辦法
見附件或學校主頁重要通知欄中石大京黨〔2012〕28號文件。除獲學校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外,其余由機關黨總支根據情況酌情進行內部表彰。
機關黨總支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