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養計劃中已修讀的未取得學分的必修課程或者相當于必修課程性質的專業類選修課程。
2、畢業前補考只安排一次,同一門課程報名參加補考則不能再參加重修,如有已報名參加畢業前補考又未在綜合教務系統中退課的情況,教務處將直接把綜合教務系統中重修的課程刪除。
3、本學期單獨開設的《高等數學》和《概率論與數理統計》重修課程不再安排畢業前補考。
二、辦理辦法
由學生本人持學生證于第4周周三、四、五(
三、考試時間
第9-10周(
四、考試證件
學生憑學生證參加考試。
五、成績查詢方式
學生于5月中下旬登錄綜合教務系統查詢,課序號為“77”,課程及格通過后成績最高只記60分。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