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中俄、中烏、中白在各領域的合作,促進國內高校與俄烏白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國際化人才培養,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2020年起實施促進與俄烏白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一、選派規模、類別及留學期限
選派規模:2名
本科插班生: 留學期限為12-36個月(建議新大三學生報名)
二、資助內容
國家留學基金提供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不含學費)
三、選派專業
資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
四、派出學校
俄羅斯烏法國立石油技術大學
五、選拔錄取辦法
1.人選條件
申請者應符合《2020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0
選拔范圍暫不包括正在國外學習或工作人員。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一般須滿五年方可再次申報。
全日制在讀二年級(含)以上計劃內統招本科生,且學習成績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2分(四分制)或專業排名前 30%;熱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申請時年滿十八周歲;申請時需已獲得進入俄方院校相關專業學習的邀請信(校內報名暫時不需提供)。
申請人原則上需達到《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外語合格條件》規定的俄語合格條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0
2.選拔辦法
學生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公派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學習項目申請表》(附件)于6月30日之前發郵件到guojijiaoyuke@163.com
學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選拔推薦,校內評審重點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專業成績、發展潛力、出國留學預期目標及計劃、參加社會實踐和公益活動情況、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情況等。
六、派出與管理
1.學校公示后退出者,本科學習階段2年內不再授理其基金委公派項目的申請。
錄取后,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經批準放棄留學資格者,2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2.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并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
3.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學校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國家留學基金委對本計劃選派的本科插班生進行階段性審核,審核合格者可繼續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留學人員應按協議約定完成所制定的學習計劃,按期回國。留學人員回國后須以適當形式向學校匯報留學情況,并提交國外留學單位的評價意見。留學人員須認真填寫《回國報到提取保證金證明表》中“留學總結及學術成果報告要點”一項,并提交國外留學單位出具的評價意見。
本計劃派出的聯合培養本科生再次出國留學不受回國兩年服務期限制,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攻讀更高層次學位或進行聯合培養時,亦不受回國后滿五年方可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的限制。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教務處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