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部)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進一步提升青年教師教學工作能力的規定》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進一步提升青年教師教學工作能力的補充規定》等文件精神,現將學校2017年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說明
1. 主講教師資格認定是我校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強化青年教師培養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學院(部)務必高度重視,認真做好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2. 具有主講教師資格是教師在我校擔任本科生課程的必備條件。符合主講教師資格申請條件的教師應及時參加認定。
3. 教學能力培訓是青年教師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重要渠道,也是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的必要環節,青年教師獲得教學能力培訓合格證書是獲得本科課程主講教師的必要條件。
二、認定范圍:
2010年(含)以后入職(計算時間自2010年1月22日起),年齡在35歲以下(指入職時年齡未達到35歲,以下同)的青年教師以及35歲以上沒有教學經歷的新入職教師。
三、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主講教師資格的教師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 除按文件規定免除的項目外,參加認定的教師均需完成全部教學能力培訓任務,并獲得合格證書(含此次同時申請的情況)。
(一)至少完成兩輪次助教工作,助教期間提交聽課筆記和助教總結報告。助教工作結束后,
(二)所助課程的主講教師對助課教師給予通過(含)及以上的結論。
(三)歸屬教學單位指定的團隊。
(四)每年需完成8學時的同行教師聽課。
四、認定程序及工作安排
教師本人向學院申請,填寫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書(附件一),按附件一所列清單提供材料,學院教學專家組審核材料,并根據青年教師助課期間主講內容課程教學質量評估結果和該門課程主講教師的意見,認定結果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備案。
請各學院(部)于12月25日之前將經過學院審核,同意認定的青年教師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結果上報教務處,將紙質版簽章后送教務處(辦公樓A座1102房間)。
教務處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