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關于評選“教學卓越獎”的通知
各學院:
為提高本科教學質量,鼓勵廣大教師潛心投入教學,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卓越獎評選辦法》(中石大京教〔2016〕31號)要求,現將2018年評選“教學卓越獎”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項設置
學校設立“青年教師教學效果卓越獎”和“教學成就卓越獎”兩項“教學卓越獎”。
1.“青年教師教學效果卓越獎”重點獎勵在課程教學中潛心投入、課堂教學效果優秀的青年教師。
2.“教學成就卓越獎”注重獎勵長期堅持教學一線、教學效果優秀、為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資深教師。
二、評選組織
學校組織成立“教學卓越獎”評選小組(以下簡稱評選小組)和申訴小組,評選小組負責評選工作,申訴小組負責處理與評選有關的投訴。評選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教務處。
三、申報流程
1. “青年教師教學效果卓越獎”候選人由各學院推薦,每個學院可推薦一名教師參評。
2. 各學院負責推薦“教學成就卓越獎”候選人一人,或者由教師個人自薦,個人自薦的需同時有三名教學工作委員會成員推薦;教學工作委員會成員每人一次只能推薦一人。
3.符合申請條件的被推薦教師需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卓越獎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1)和《教學卓越獎候選人介紹簡表》(見附件2),學院需填寫《教學卓越獎候選人推薦匯總表》(見附件3),請于5月8日之前將紙質版和電子版交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附件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卓越獎候選人推薦表》
附件2:《教學卓越獎候選人介紹簡表》
附件3:《教學卓越獎候選人推薦匯總表》
具體詳情請參見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