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14級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的工作安排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做好推薦2014級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教[2017]12號)文件規定,為了確保推薦2014級本科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簡稱“推免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做如下安排。
一、關于推免生名額分配及資格的確定
1、教育部將于9月份下達推免生名額。
2、教務處負責分配推免生名額。
3、校推免生工作小組審議各院(部)推免生候選人資格,確定推免生名單、候選人名單,報校推免生領導小組審批。
二、各階段工作安排
第一階段:7月18日前各院(部)將負責推免生工作的聯系人報教務處。2017年7月30日前,各院(部)在本學院網站公示本院(部)推免工作細則,包括推免程序、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辦法、各項成績計算辦法、個人申請推免生資格辦法、個人信息核對的時間和辦法等內容。學院(部)推免工作細則同時報教務處備案。
第二階段:9月10日前,各院(部)組織學生申請推免生資格,公示推免生信息,包括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成績,專業綜合成績及排名等。院(部)公示的信息必須經學生本人簽名確認。
第三階段:9月11日,各院(部)將本院(部)申請推免的學生專業綜合成績、各分項成績和排名匯總表報教務處。
第四階段:9月12日至14日,學校推免生工作小組開會審議推免生資格,報學校推免生遴選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第五階段:9月16日—25日,在教務處網站公示具有推免生資格和候選學生的信息,包括學生前三年必修課加權平均成績、前三年綜合測評成績、學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考核成績、專業綜合成績及排名。公示結束后,教務處將推免生名單報研究生院。
三、關于公示、推免信息核對及修改
1、在各學院公示期間,如發現公示信息有誤,學生可以申請修改。
2、在教務處公示期間,不接受個人基本信息和涉及專業綜合成績排名的修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