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英語綜合能力》系列課程成績的認定與替代辦法”的規定,托福達到80分或雅思達到6.0分、參加過學校組織的出國交流項目或者國外院校的暑期夏令營、短期實習2周的學生,可以申請認定《英語綜合能力》課程成績并替代其它課程的學分,請符合條件的同學于第11周(11月13日至17日,每學期只辦理一次)到所在學院辦公室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參加基金委公派項目的學生不需要提交證明材料)。
附:英語綜合能力認定與替代申請表(空白表、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