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級畢業生參加畢業前補考的通知
一、補考的課程范圍
已修讀的未取得學分的培養計劃中的必修課程、專業選修課程。
二、辦理辦法
由學生本人持學生證于3月23日、24日、25日(第3周周一、
二、三)每天的下午到開課學院院辦登記、辦理相關手續。
三、考試時間
2015年4月中旬,具體時間查詢各開課學院網站。
四、特別說明
1、畢業前補考只安排一次,參加補考的課程本學期不允許再重修,如有報名參加畢業前補考又在綜合教務系統中辦理了重修的課程,教務處將把綜合教務系統中重修的課程刪除。
2、學生參加考試務必攜帶學生證。
3、各學院將于2015年6月中旬向教務處提交2015屆本科畢業生畢業資格終審結論;在此之后畢業結論有變化的學生,2015年9月初提交換發畢業及學位證書申請。
教務處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