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時間
1、理論課:2016年8月26日至9月9日,其中公共課程補考原則上安排在9月1日(周四)和9月2日(周五),其余課程的補考由各開課學院(部)在9月9日前完成。
2、體育課:2016年9月6日(第一周周二)下午三點,在體育教學部門前集合。
二、補考報名
1、在校生:由學生本人在2016年7月8日—8月26日上午9:00登陸本科生綜合教務系統對自己擬要參加補考的必修課程(包括體育課)進行補考報名。
2、已畢業學生:須填寫《已畢業學生參加補考申請表》在報名時間內到各開課學院報名并辦理補考手續。
三、補考查詢
公共基礎課程的補考安排查詢教務處網站及第三教學樓考務信息欄,其它課程的補考查詢開課院(部)網站。
四、考試證件
在校本科生持學生證參加補考;已畢業學生持身份證和各開課院(部)開具的考試證明參加補考。
五、補考資格篩查
1、根據《學生手冊》規定,其中曠考、考試違紀或考試成績記載為零分的課程沒有補考資格。
2、根據學校和各開課學院(部)的規定進行資格篩查。
3、無補考資格和未在網上報名補考的學生如參加課程考試,其補考成績無效。未安排補考的課程取消補考報名資格。
附件:已畢業學生參加補考申請表
教務處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