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為激勵廣大教師投身教學工作,進一步提高學校人才培養質量,依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校級教學名師獎和青年教學骨干教師評選辦法》(中石大京教〔2010〕5號)文件,學校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四屆校級教學名師獎、青年教學骨干教師評選工作?,F就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我校承擔本科生、研究生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可參加教學名師獎、青年教學骨干教師的評選。
教學名師獎評選優先考慮長期承擔基礎課教學任務、教學工作量達標、教學效果好、學生評價高、同行專家認可的一線教師,校級(含)以上教學名師獎獲得者不再參加本屆教學名師獎評選。
青年教學骨干教師的參選者年齡應小于40歲(含),校級(含)以上教學名師獎獲得者和已評為青年教學骨干教師者不再參加本屆青年教學骨干教師的評選。
二、申報條件
(一)教學名師獎申報條件
參評校級教學名師獎的教師應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統計時間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高等教育教學經歷;2011-2013年面向本校本科生開展的課堂教學不少于64學時/年。此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獲得品牌課教師稱號;
2.近五年主持或參加省部級(含)以上教學研究項目1項;
3.近五年獲得過省部級(含)以上教學成果獎1項(排名前3),或校級教學成果獎1項(排名第1),或在中文核心期刊發表教學研究論文1篇(第一作者);
4.近五年學生評教中有三次進入前20%;
5.在本碩博學位論文指導、實驗實踐教學等方面對人才培養有特殊貢獻者。
(二)青年教學骨干教師申報條件
參評青年教學骨干教師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承擔公共基礎課、專業必修課或學位課,以及覆蓋三個以上專業(學科)的重要選修課;
2.近三年學生評教中有兩次進入前30%;
3.重點學科青年拔尖創新人才崗位人員;
4.獲得校級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二等(含)以上獎勵人員;
5.近五年曾獲校級(含)以上教學成果獎;
6.近五年參加過省部級(含)以上教學研究項目或主持并完成校級教改項目。
三、申報與評審程序
(一)教師申報與院系推薦
符合申報條件的教師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名師評選指標體系》、《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青年教學骨干教師評選指標體系》(見附件1-2),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表》、《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青年教學骨干教師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3-4),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請,由院(部)進行資格審核并擇優向學校推薦(推薦名額分配表見附件5)。
(二)函評
組織函評,請評審專家組根據申報者上報的材料,參照《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名師評選指標體系》、《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青年教學骨干教師評選指標體系》對申報者進行評分。
(三)現場評審
召開評審會,評審專家觀摩候選人的現場教學(10-15分鐘)并打分?,F場計算候選人的最終評審分數。
最終分數=函評分數*50%+現場教學分數*50%。
依據候選人的最終得分,評審專家討論并提出第四屆教學名師獎、青年教學骨干教師推薦名單。
(四)公布評審結果
將第四屆校級教學名師獎和青年教學骨干教師推薦名單上報校長辦公會審議,最終確定并公布獲評教師名單。
四、材料申報要求
擬參加評選的教師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候選人推薦表1份。
(二)能反映教師教學水平與特色的相關支撐材料1份(如獲獎證書復印件、教學研究論文、特色教案節選等)。
(三)現場教學的專題名稱。
4月28日前,各院(部)將申報材料及院(部)申報情況匯總表(見附件6)上報教務處教研科,電子版材料OA發給教研科郝杰。
五、表彰獎勵
本屆擬評選校級教學名師5名,青年教學骨干教師10名,獲獎教師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并分別給予教學名師、青年教學骨干教師3萬元、2萬元的教學質量工程專項經費支持。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教務處郝杰 聯系電話:89733244
附件:
1.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名師評選指標體系
2.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青年教學骨干教師評選指標體系
3.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教學名師獎候選人推薦表
4.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青年教學骨干教師候選人推薦表
5.各院(部)推薦名額分配表
6.院(部)申報情況匯總表
教務處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