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進一步提升青年教師教學工作能力的規定》〔中石大京校(2010)7號〕和《中國石油大學(北京)關于進一步提升青年教師教學工作能力的補充規定》〔中石大京教(2015)15號〕等文件要求,現將2017—2018學年第二學期主講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style="background:white;text-align:left;font-style:normal;font-weight: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t;" >2014年(含)以后入職(計算時間自2014年1月1日起),年齡在35歲以下(指入職時年齡未達到35歲,以下同),進入教學崗或教研崗的教師以及35歲以上沒有教學經歷的新入職教師。
二、認定條件
除按文件規定免除的項目外,申請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的教師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完成全部教學能力培訓任務,獲得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訓合格證書。
2.歸屬教學單位指定的教學團隊。
3.參加教學團隊活動(每年參加團隊活動次數不少于團隊活動次數的三分之二)。
4.在申請前,每年須完成8學時的同行教師聽課任務。
5.如申請主講課程與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訓期間助課課程不是同一門課程,申請教師需要進行試講。
三、認定程序
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程序如下:
1.由教師本人向學院申請,填寫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附件
一),同時按照“附件二”所列清單提供支撐材料。
2.學院組織教學專家組審核材料,并根據教師助課期間教學質量
評估結果和主講教師的意見,對教師的主講教師資格進行認定。
3.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對申請主講教師資格認定教師的材
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發文確認。
請各學院于4月3日之前將主講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及支撐材料上報教務處教師教學發展中心(辦公樓A座1102房間)。
教務處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