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關于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培養的實施意見》(中石大京教〔2018〕22號),青年教師出國進修6個月以上者,回國后須提交一份有關進修學校教學方面的調研報告。為落實文件要求,促進青年教師學習現代高等教育的先進理念,拓展教學視野,提高教育教學水平,現就相關工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調研主題
學院可根據本單位教學工作實際,對調研內容提出要求。調研內容包括出訪學校的基礎課程或專業課程的課程設置及建設、教學理念與教學方法、信息技術在教學中應用、實驗室建設、教學評價、教材建設等方面。出國進修青年教師可選擇其中一項調研內容作為調研主題,也可以根據出訪學校特點,自定關于教學方面的調研主題。
二、適用對象
我校在崗、承擔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任務,40周歲(含)以下的青年教師。
三、其它要求
1.出國進修青年教師須在回國后二個月內完成調研報告,由學院匯總后提交教師教學發展中心。
2.學院應組織座談會,安排出國進修青年教師就調研結果進行介紹和交流。
3.學院須認真落實文件要求并做好相關通知工作。
(1)正在出國進修的部分青年教師(名單見附件):請學院將相關要求通知教師,并提醒其回國后按時提交調研報告。
(2)擬出國進修6個月以上的青年教師:請學院在教師辦理出國手續時告知相關要求,并在其出國后及時提交教師名單至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備案。
具體教師名單請詳細見協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