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8-2019學年第二學期
青年教師助教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
請青年教師須嚴格按照中石大京教﹝2018﹞24號文件規定的助教工作基本要求完成助教工作任務,并向學院提交《青年教師助教工作考核表》及相關支撐材料。支撐材料包括助教工作記錄本(包含聽課、教輔工作相關記錄)、授課講稿(或課件)和教案、學生座談會記錄、助教工作總結等。
各學院須在6月27日前將青年教師助教考核結果及相關材料報教師教學發展中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