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現將2020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2018級、2019級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學和保留學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學校有明確約定的、簽有定向或委托培養協議的、已轉過一次專業的、無正當轉專業理由的學生,不得申請轉專業。
二、申請與考核
學生查詢各學院網站公布的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包括接收專業、錄取人數、考核辦法及工作安排等),按時提交材料和參加相關環節的考核工作。
三、日程安排(具體時間以學院公布的實施細則為準)
時間 |
工作內容 |
4月21日-4月30日 |
各學院在本院網站上公布轉專業實施細則,同時報教務處審核備案 |
5月1日-5月7日 |
學生將申請表(見附件1)發至擬轉入學院辦公室郵箱 |
5月8日-5月20日 |
各學院對申請轉入本學院學生進行審核和考核,選拔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并報教務處 |
5月21日-5月30日 |
教務處對擬錄取學生名單進行復核和公示 |
四、注意事項
1.每名學生只能申請一個專業,對于申請兩個及以上不同專業的學生,一經查出,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2.學生提交的所有申請材料需真實、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取消本次轉專業資格。
3.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學生如退出轉專業申請,仍然認定為已轉過一次專業。
4.轉專業學生編入同年級轉入專業學習。如擬降級轉入的,需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降級手續。
5.2019-2020學年春季學期的課程學習和考核,仍按照轉出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執行。
從2019-2020學年夏季短學期開始,轉專業學生的課程學習執行轉入專業相應年級的培養方案,同時需補修轉入專業前期已執行完的教學計劃課程。學生轉專業前取得學分的課程,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予以認可。
6.轉專業學生的畢業資格審核以轉入專業的培養方案規定為依據。
教務處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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