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span>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和《授予學士學位的實施辦法(修訂)》有關規定,現將往屆結業生申請畢業和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結業離校后兩年內經補考或者重修不合格的課程或者實踐訓練環節,考核成績合格,達到學校本科畢業要求的,可以申請畢業,以本科結業證書換發本科畢業證書。
2.畢業或結業離校后兩年內完成專業培養方案各項要求的本科畢業生,滿足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可以申請學士學位;在完成主修專業學業的同時達到輔修專業培養要求的,可以與主修學位同時申請輔修學位。
二、申請時間
2024年5月31日之前
三、申請方式
本科教育教學管理系統中提交申請,詳見下方附件操作說明。
各學院聯系方式
學院/部門 |
聯系電話 |
地球科學學院 |
010-89734158 |
石油工程學院 |
010-89732169 |
化學工程與環境學院 |
010-89733097 |
機械與儲運工程學院 |
010-89733203 |
地球物理學院 |
010-89732213 |
安全與海洋工程學院 |
010-89731689 |
新能源與材料學院 |
010-89734836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人工智能學院 |
010-89732330 |
理學院 |
010-89733159 |
經濟管理學院 |
010-89731556 |
外國語學院 |
010-89732208 |
教務處 |
010-89739131 |
教務處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