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2009〕125號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才培養及學術發展基金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探索符合基礎研究基本規律的科技資源配置方式與人員評價制度,建立起有利于自主創新、有利于創新人才培養的制度與文化氛圍,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多方籌集經費,設立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才培養及學術發展”基金(試行),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基金主要用于青年優秀人才培養、前瞻導向項目、培育新興學科及開拓新研究領域、增強國際科技合作以及大學生創新工程等方面的資助。
第二章 資助范圍
第三條 人才培養類項目每年支持額度在300萬元左右,重點支持:
(1)學校青年拔尖人才;
(2)非石油主干學科青年教師專項培養;
(3)學校引進的具有
(4)學校引進的具有
(5)學校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的科研啟動。
第四條 前瞻導向性科研項目每年支持額度在300萬元左右。主要包括基礎理論研究、 新興交叉學科前瞻性研究、科技新領域培育研究、科研團隊等方面的支持。
(1)科研團隊或新領域、新學科、培育項目,每年2~3項;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配套經費,用于每年批準立項的由我校負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和重點項目;
(3)學;A學科研究基金,每年10項左右。
第五條 國際科技合作重點支持我校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每年支持100萬元左右。
(1) 國際會議補助:用于支持我校主辦的大型國際會議、基礎院系以及研究生出國參加國際會議的費用;
(2) 國際學術兼職補助:對于我校人員在國際學術組織或學術期刊中擔任重要職位的科研補助;
(3) 邀請國外專家的講學費用。
第六條 大學生科技創新行動計劃及研究生創新工程,每年支持100萬左右。
第七條 學術專著出版基金:每年支持50萬左右,用于我校高水平學術專著的出版。
第三章 申請與管理
第八條 學校成立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負責整個基金的分配及管理。
第九條 科研與設備處、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院、研工部、學工處和團委等相關職能部門分別制定相應項目的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
第十條 各類項目分別由科研與設備處、人事處師資辦、研究生院研工部、學生工作處組織申報,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程序進行,經批準后由學校發文公布。
第十一條 項目經費實行負責人負責制,每個項目獨立核算,?顚S,經費按預算分年度下撥。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基金管理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