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大京!2010〕15號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科研創新團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發揮我?蒲衅脚_的投資效益,凝聚并穩定支持一批優秀的創新群體,提升我?萍缄犖榈膭撔履芰途範帉嵙,推動學校的學科建設,參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創新群體管理辦法”和教育部的“創新團隊支持辦法”,特制定我?蒲袌F隊管理辦法。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二條 有穩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符合我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屬于石油、石化主干專業的關鍵技術領域、高新技術與傳統學科交叉的研究方向的基礎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究。
第三條 有高水平的學術帶頭人和相對穩定的隊伍。創新團隊成員有較為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人數不得少于5人,并有一到數名在本學科領域的領軍人才;創新團隊的學術帶頭人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創新思想,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合作精神和凝聚力,年齡不超過55歲。
第四條 有條件良好的實驗平臺支撐。創新團隊原則上以國家重點實驗室、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得到校內認定的校級實驗平臺為依托,具有良好的實驗條件和工作氛圍。
第五條 有優勢明顯的學術水平。創新團隊的學術水平在全國同行中應具有明顯的優勢,人年均至少有1篇論文被SCI收錄,或有省部級以上科技成果獎、國家發明專利。
第六條 具有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的能力。創新團隊目前必須承擔多項國家級科研項目以及企業重大攻關項目。
第三章 評審程序
第七條 學校創新團隊的遴選。采取院系組織推薦,校學術委員會集中進行評審的方法進行,不接受自由申請。
第八條 各院系、研究中心根據申報名額和條件集中申報,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創新團隊申請書,上報科研與設備處。
第九條 有省部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學科的院系,原則上每個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學科不超過3個,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省部級重點學科不超過2個,其他院系和研究中心不超過1個。
第十條 學術委員會將根據申請書和學術帶頭人的答辯,經過無記名的投票的方式確定學校創新團隊的初步名單。
第十一條 經過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討論確定學校創新團隊名單,并予一周的時間公示。
第四章 政策支持
第十二條 學校對已經批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的創新群體、教育部創新團隊,將加大支持力度,優先在學科建設經費中給予支持。
第十三條 獲得批準的學校創新團隊,可以優先申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人才培養與學術發展基金”的相關項目,支持創新團隊的自主前期預研和學術交流活動,支持優秀成員赴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進行合作研究。 第十四條 學校優先推薦創新團隊成員申報國家和教育部的各種人才資助計劃,申報國家和教育部的重大科研項目。 第十五條 獲得批準的學校創新團隊,才有資格被學校推薦申報“教育部創新團隊發展計劃”和“國家自然基金創新群體”。 第十六條 學校對進入創新團隊成員的科研業績將不進行單個考核,而只對團隊實行目標考核。 第五章 組織管理 第十七條 獲得批準的學校創新團隊,由學術帶頭人填寫《創新團隊研究計劃》一式三份,經所在院系的學術委員會審查后,報科研與設備處備案。 第十八條 創新團隊每年年底由學術帶頭人填寫《創新團隊年度進展報告》,并向校學術委員會進行匯報。 第十九條 進入創新團隊的成員將實行動態管理,采取嚴格的末位淘汰制,每年年底由學術帶頭人將每個成員的考核結果上報科研與設備處備案。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科研與設備處負責解釋。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