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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研究院):
為做好2022年校學術專著出版基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校學術專著出版基金主要資助學校教師以科學研究成果為基礎的優秀學術專著的出版。下列情況不列入資助范疇:
1、不在市場上公開銷售的圖書;
2、編著、譯著、論文集、一般科普讀物;
3、工具書和一般數據庫;
4、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出版物。
二、申請條件
1.我校正式在編教師、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均可提出申請;
2.申請人為申請出版學術專著的第一作者。申請出版學術專著作者為二人及以上時,必須出具由全體完成人簽署的意見書;
3.申請出版的學術專著應體現作者在相關領域前沿科學研究工作的積累和水平,并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
4. 未獲資助的專著如以相同內容再次申報的,須隔一年以上并有新的成果加入,同一內容專著提交申請最多不超過3次;
5.申請人向學院分學術委員會提交申請時須完成全部書稿,同時提交《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術專著出版基金申請書》(下簡稱申請書),并附下列材料電子版及紙質版一式五份(電子版由學院統一OA至科技處聯系人):
(1)完整書稿(包括前言、目錄、章節正文、配圖等);
(2)主要參考文獻(注明出處、時間);
(3)其它可反映專著及申請人水平的材料(獎勵情況、鑒定證書、本人代表性論著及評價等);
三、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1.請各學院(研究院)認真組織,做好本單位的推薦工作。各學院(研究院)需組織專家對申請的專著進行審查和推薦,并在《申請書》中填寫書面意見,如有多位申請人申請,需對申請人作出排序;
2.各學院(研究院)在11月5日12:00前完成作者資格和專著形式審查,并將推薦的申請材料和推薦公函(見附件2)統一報送到科學技術處;
3.科學技術處按照專著所屬專業領域組織同行專家進行評議,并將評議結果提交校學術委員會進行審議來確定資助的專著,學校根據當年批準情況及經費預算確定資助額度;
5.專著申請一經批準,申請人應盡快配合出版社完成學術專著出版。
我校出版基金由基本科研業務費支出,根據財政部對基本科研業務費的管理要求,2022年度獲批的書稿,自通過審批后原則上12個月內必須完成出版,否則取消資助。如完成人因不可抗因素不能按時出版,須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科技處出具書面說明,以便學校統籌資金使用安排。
四、注意事項
1、如有以下情況,須向科技處說明備案:
(1)專著在申請前獲得了其他基金的資助;
(2)專著在獲得學校出版基金資助后,在出版過程中獲得其他基金的資助。
2、所有受資助的著作必須按統一裝幀格式出版,在封面、扉頁注明“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術專著系列”字樣并加注校標。
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處聯系。
聯 系 人:王竹君
電 話:89733055
地 址:主樓A座1216
科學技術處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