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中心):
為進一步推動國家科技合作,加強對國家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管理,教育部擬建立國家科技合作項目備選庫;該庫將作為教育部向科技部推薦合作項目的重要依據,每年定期征集,F就我校相關推薦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合作雙方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成果共享”的原則,從國家利益出發,以國家科技發展戰略為目標;
2.申報項目以政府間簽訂的合作協議為依據,符合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相關管理辦法;
3.中外合作雙方應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并就合作項目已簽署相關合作協議;
4.合作項目以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試驗開發為主要內容,申報領域不限;
5.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
二、推薦程序
1.有申報意向相關教師按照教育部通知文件要求填報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備選庫入庫申請表(見附件2)并于9月19日提交至所在院系辦公室。
2.院系辦公室整理匯總本單位申請材料電子版并于9月20日前統一報送至科學技術處。科學技術處審核后統一報送至教育部。
不明事宜,請與科技處聯系;聯系人:王懷英,電話:3253,E-mail:wanghuaiying@cup.edu.cn。
科學技術處
201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