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課題(專題)負責人:
根據《財政部關于壓減2013年部門預算支出的通知》(財企〔2013〕195號)要求,所有課題和專題需要按原路徑退回2013年預算5%壓減資金。目前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直接從2013年撥款中退回壓減的5%至上級項目或課題;(二)從2014年撥款中扣除2013年壓減的資金。
目前已經辦理壓減資金退回手續的有3個課題和32個專題。尚未辦理退款手續的課題和專題,請及時與上級項目或課題聯系,確定處理方式。采取“直接從2013年撥款中退回方式”的請及時辦理退款手續,采取“從2014年撥款中扣除2013年壓減資金”的請報科技處備案。
確定退款方式的同時,請所有課題和專題報上級部門批復的“壓減資金核減科目”至科技處備案,以便及時調整預算并預算支出。
科學技術處
20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