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及相關項目負責人: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自資助期滿之日起60日內,應當向基金委提交結題報告。現就我校完成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上報結題報告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1、項目結題材料準備工作:請負責人梳理研究工作,提前準備項目有關結題材料,本年結題報告格式可能會有變動修改,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提交結題報告正式通知下發后,根據填報要求在線填報結題報告,請負責人耐心等待。
2、項目相關外協項目結題工作:請負責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必須完成項目相關外協項目的結題、撥款業務。2016年12月31日后未結題的外協項目不允許辦理后續撥款業務。
3、經費決算工作:根據基金委規定基金項目經費決算截止日為2016年12月31日,決算數據以12月31日當天數據為準。由于基金經費不存在后續支出,請負責人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財務報銷清理工作,包括應付未付款項等。2016年12月31日后剩余經費將作為結余資金,項目正常結題后負責人可留用兩年(至2018年12月31日),請負責人注意經費使用進度的合理性和規范性。
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處或所在學院辦公室聯系;科學技術處聯系人:左博文、王懷英,電話: 89739013。 科學技術處 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