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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上報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計劃書的通知

來源:項目一科  作者:項目一科  發布日期:2017-08-25 
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關于公布2017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項目評審結果的通告”,我校共有66個項目獲得批準立項(清單見附件1);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及“關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批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獲得批準立項資助項目應及時提交《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項目計劃書》(以下簡稱《計劃書》);未說明理由且逾期不報計劃書者,視為自動放棄接受資助,F就我校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報程序
1.請項目負責人盡快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isisn.nsfc.gov.cn)”在線編制計劃書。項目負責人應在9716:00前完成編制工作并通過系統提交。
2.各學院應使用學院管理賬戶登陸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對本單位計劃書進行審核和反饋;審核通過后,各學院應分次分批將審核通過項目清單發送至科學技術處聯系人;各學院應在9816:00前完成本項工作。
3.科學技術處將于91116:00前完成全校計劃書在線審核確認工作;通過學校和基金委審核后,負責人即可登陸系統下載并打印正式版計劃書。根據要求,計劃書需要加蓋學校以及財務和科技部門公章,具體流程見附件2。請項目負責人和學院注意:
1)基金委批準通知書中9111600前是學校計劃書初次提交截止時間,9181600前是學校計劃書修改稿再次提交截止時間。
2)項目負責人最遲應在9151600前將修改稿再次提交學院和學校審核;無論是學院、學校還是基金委退回修改的,請務必在此時間前再次提交,逾期后果自負。
3)在截止時間前提交且基金委未審核的計劃書,學院可隨時應項目負責人要求退回修改。
4.各項目負責人應于918日前將計劃書(12份,雙面打印,左側2釘裝訂)上報學院。由各學院收齊本單位所有計劃書后統一報送至科學技術處,同時應報送加蓋學院公章審核確認公函;所有計劃書均須通過學院報送,科學技術處不接收任何個人直接遞交計劃書。
5.科學技術處將在完成版本號核對、簽字審核、學校用章以及整理匯總等工作后,將于920日統一將計劃書報送基金委。
二、注意事項
1.項目負責人填寫計劃書時要求科學嚴謹、實事求是、表述清晰、準確。計劃書經基金委相關項目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將作為項目研究計劃執行和檢查、驗收的依據。
2.項目負責人應嚴格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預算表編制說明》填寫計劃書中“資金預算表”,并詳細編制“預算說明書”,通用計劃書填報說明見附件2。
關于預算編制幾點要求:
1)經費預算原則上應尊重項目申請書原預算,因為這是項目獲得批準的前提條件之一,不得隨意大幅度調整;
2)鑒于資助經費一般低于申請經費,原則上計劃書填報的分科目經費不得高于原來申請時的分科目經費,即分科目原則上不得調增,尤其是勞務費、專家咨詢費、設備購置費等“敏感性”科目不得調增。
3)申請書中承諾我校實驗室能夠滿足實驗條件的,計劃書中不得隨意增加或變更分析測試單位;
4)申請書中計劃購買的超過10萬元的設備原則不得變更,需要進行詳細說明;
5)差旅/會議/國際合作與交流費不超過直接費用10%的,不需要提供預算測算依據,但需要提供預算內容;總額超過直接經費10%的需要提交全部預算提供預算測算依據和預算內容。
6)請項目負責人務必按照要求編制預算,以免出現不必要的失誤,導致計劃書退回修改;學院應充分履行管理職責,在進行預算審核時與申請書原預算進行對照,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修改。
3.計劃書中“報告正文”不得完全拷貝申請書,原則上只體現修改部分內容。對于有修改意見的項目,請按修改意見及時調整計劃書相關內容。
4.項目負責人填寫計劃書時還應遵照基金委單獨發送至負責人郵箱的郵件通知要求進行;不同的科學部和科學處有個性化要求,請務必仔細閱讀并遵照執行。
5.如有不明事宜,請與所在學院辦公室或科學技術處聯系;科學技術處聯系人:王祎 89733253,王懷英 89735062。
 
附件
1.2017年度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清單
2.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計劃書審批蓋章流程
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資助項目計劃書填報說明
 
科學技術處 
201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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