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重大項目的立項和資助工作,工程與材料科學部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項目立項建議。
一、重大項目立項定位
1. 科學探索中具有戰略意義,且我國具有研究特色或優勢,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礎研究;
2. 國家經濟發展亟待解決的重大科學問題,或對未來產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或有重大應用前景的基礎研究;
3. 面向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或具有廣泛深遠影響的科學數據積累等基礎性工作;
二、立項建議書主要內容
1.建議重大項目的立項依據,特別是研究的科學意義和必要性;
2. 科學目標、擬解決的關鍵科學問題、圍繞解決關鍵科學問題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及學科交叉性;
3. 預期可能取得的突破性進展;
4. 與國家其他計劃的關系。
請于7月10日前將“重大項目立項建議書”PDF格式電子版(見附件)OA至科學技術處王祎,同時,將“重大項目立項建議書”紙質材料(1份)交科學基礎處A1204。
科學技術處
20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