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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等事宜的通知

作者:王懷英  發布日期:2011-08-26 

各學院(系、中心)及有關教師:

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已經公布了2011年度集中接收的各類項目申請的評審結果。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和《2011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受理及審查工作程序和要求》,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復審申請,F就我校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1自然科學基金委按照《條例》的規定設立復審工作程序,目的是對項目評審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條例》、項目管理辦法等程序性失誤進行糾正。根據《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評審專家的學術判斷有不同意見,不得作為提出復審申請的理由。

2復審申請人可向科學技術處索取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https://isis.nsfc.gov.cn)并在線填寫復審申請表后確認并提交。提交后須打印1份紙質申請表并保證二者內容一致,本人簽字后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3.提出復審申請自824開始,99截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4.不明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處聯系?茖W技術處聯系人:王懷英,電話:3253。

 

科學技術處  

201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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