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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請“201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芬蘭科學院、德國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的通知

來源:科研與設備處  作者:王力清  發布日期:2010-05-21 

各有關院系(中心):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201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芬蘭科學院、德國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說明

  1、項目執行期:201111日至20131231日,申請人在每年年末應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結束后應提交結題報告;

  2、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每項不超過40萬元人民幣,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3、資助領域:反問題(Inverse Problems)。領域說明請見附件。

   二、申請要求

  1、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2、中方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同年申請或參與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得超過一項;

  3、中方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參與者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  

  4、合作雙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5、芬、德方合作者應按照AFDFG的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向AFDFG提交申請。

   三、申請指南

  1、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國際合作項目申請”一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再點擊“新建申請書”按鈕,在項目類型中選擇“合作研究”,之后選擇“NSFC-AF-DFG項目(中芬德)”,點擊“填寫申請書”按鈕即可填寫具體內容并在線提交。

  2、中方申請人需填寫英文申請書和英文附件(見附件),并將英文申請書和英文附件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在線提交。

  3、除提交上述電子版申請材料外,還需打印一套紙質申請材料,包括①中文申請書、②英文申請書及其英文附件。所有紙質材料(中文申請書需經單位蓋章)應于截止日前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西歐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郵編:100085 )。

  4、電子版申請材料及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2010615日(紙質材料以郵戳為準)。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

    四、審批結果發布

    2010年底左右網上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合作項目從201111開始執行。

有關領域及申請書格式參見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9934.htm。

據了解,反問題領域與我校有關的學科涉及到數學、地球物理、力學等方向,凡符合條件的基金項目負責人均可根據與德方、芬蘭的合作情況進行申報。

 

聯系人:王力清    電話:3886

 

科研與設備處

20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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