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院系(中心):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發布的“201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芬蘭科學院、德國科學基金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具體內容如下:
一、項目說明
1、項目執行期: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請人在每年年末應提交項目進展報告,項目執行結束后應提交結題報告;
2、資助強度:中方資助強度為每項不超過40萬元人民幣,包括研究經費和國際合作交流費用;
3、資助領域:反問題(Inverse Problems)。領域說明請見附件。
二、申請要求
1、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2、中方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同年申請或參與申請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得超過一項;
3、中方正在承擔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參與者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
4、合作雙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礎;
5、芬、德方合作者應按照AF和DFG的要求在截止日期前向AF和DFG提交申請。
三、申請指南
1、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絡系統(http://isis.nsfc.gov.cn),在線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后點擊“國際合作項目申請”一欄中的“申請國際合作類項目”,再點擊“新建申請書”按鈕,在項目類型中選擇“合作研究”,之后選擇“NSFC-AF-DFG項目(中芬德)”,點擊“填寫申請書”按鈕即可填寫具體內容并在線提交。
2、中方申請人需填寫英文申請書和英文附件(見附件),并將英文申請書和英文附件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件”欄中一同在線提交。
3、除提交上述電子版申請材料外,還需打印一套紙質申請材料,包括①中文申請書、②英文申請書及其英文附件。所有紙質材料(中文申請書需經單位蓋章)應于截止日前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際合作局西歐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郵編:100085 )。
4、電子版申請材料及紙質申請材料提交截止日期為2010年6月15日(紙質材料以郵戳為準)。
注:請申請人嚴格遵照本項目指南的各項要求填報申請,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請
四、審批結果發布
2010年底左右網上公布審批結果。獲批準的合作項目從
有關領域及申請書格式參見基金委通知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29934.htm。
據了解,反問題領域與我校有關的學科涉及到數學、地球物理、力學等方向,凡符合條件的基金項目負責人均可根據與德方、芬蘭的合作情況進行申報。
聯系人:王力清 電話:3886
科研與設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