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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6年度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獎的通知

作者:李湘萍  發布日期:2016-06-17 
各學院(研究院):
“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獎”是為了紀念孫越崎先生為中國工礦事業做出貢獻而設立的,其目的是支持和資助能源、教育活動,培養人才,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促進中國能源科技教育事業的繁榮和后備人才的成長。我,F開展2015年度的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各學院(研究院)可推薦“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獎”1名;“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青年科技獎”1名。
我校共推薦能源大獎1名;科技青年獎1名;“優秀學生獎”4名。
“優秀學生獎”由學工處負責推薦。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能源大獎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 長期從事石油科技與教育工作,在石油科技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或在石油科技發展中有卓越建樹,提出的理論和創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學價值,對石油工業發展有重要意義。
2. 在石油科技創新、成果轉化中發揮重要作用,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取得了創新成果解決了石油工業發展中的重大技術難題,并取得了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3. 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應得到石油科技與教育界的公認,并有相應證明。
(二)申報青年科技獎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的科學道德與學風;
2.在學術上提出了新的思路和見解,發表后被公認為達到國內或國際先進水平;
3.在科學技術實踐中勇于創新,做出重要貢獻并已取得較大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4.在傳播科學技術知識和新技術推廣中成績顯著,做出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的重要貢獻,取得的成果和效益應有相應證明。
5.197611以后出生。
(三)優秀學生獎推薦條件
熱愛祖國、品學兼優,學習成績優秀。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擇優選擇。
 三、申報材料
“能源大獎”、“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6份,推薦表應將其主要技術成就和貢獻要點闡述和說明清楚;主要證明材料1份,主要包括獎勵證書(復印件)、專利證書復印件、重要著作或論文(著作封面和論文首頁復印件及出處,不接受著作原件)、經濟效益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
推薦表與主要證明材料應單獨裝訂成冊,封面應有申報人與申報單位信息。
“優秀學生獎”報送推薦表一式3份。
 四、 申報時間及有關注意事項
   1. 各學院推薦的名單于2016628前報科學技術處,并附上候選人的簡要推薦表(不須加證明材料),根據申報情況,由學校確定我校候選人員。
2. 科學技術處聯系候選人,填寫推薦材料。
3. 候選人的推薦書及電子材料于2016710以前報科學技術處,過期視為棄權。
   人:李湘萍    聯系電話:89733055      
 
                                    科學技術處
                                           201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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