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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獎的通知

來源:科研與設備處  作者:姚彤  發布日期:2011-06-02 

各有關學院(中心):

“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獎”是為了紀念孫越崎先生為中國工礦事業做出貢獻而設立的,其目的是支持和資助能源、教育活動,培養人才,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科技人才,促進中國能源科技教育事業的繁榮和后備人才的成長。

我,F開始進行2011年度的推薦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方式

各學院可推薦“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能源大獎”1名;“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青年科技獎”1名。

我校共推薦“孫越崎科技教育基金優秀學生獎”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由學工處負責推薦。

二、推薦條件

“能源大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科學精神和職業道德,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
        1.
在科學研究中有創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的科學價值,達到或超過國際先進水平,對石油天然氣工業的發展有重要的意義。
        2.
在科學技術實踐中解決了重大技術難題,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青年科技獎”:熱愛祖國、品德優良,在學術理論研究、科技攻關、生產建設或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技術成果顯著者;197111以后出生。
     
“優秀學生獎”:熱愛祖國、品學兼優,學習成績優秀。由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擇優選擇,成績優秀的特困生同等條件優先。
 
三、推薦材料
     
“能源大獎”、“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6份,推薦表應將其主要技術成就和貢獻要點闡述和說明,推薦表格式見附件。主要證明材料1份,包括獎勵證書(復印件)、重要著作或論文(著作封面和論文首頁復印件)等。

 四、 推薦時間及有關注意事項
        1.
各學院推薦的名單于2011610前報科研與設備處,并附上候選人的簡要推薦表(附件12,不須加證明材料),根據申報情況,由學校確定我校候選人員。

  2.科研與設備處聯系候選人,填寫推薦材料。

  3.候選人的推薦書及電子材料于2011710以前報科研與設備處成果科,過期視為棄權。
     

 聯 人:李湘萍   姚彤   聯系電話:3055      電子信箱:lixp@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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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與設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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