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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北京市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推薦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08-17 

 

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市教委《關于開展北京市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現就做好我校北京市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1.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間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符合《評選條例》有關規定的,均可參加評獎。

2.確有較高應用價值但不宜公開發表的調研報告,須經委托單位同意,并提交結項證書復印件,方可申報參評。教材類成果原則上不參評。

3.個人同一專題系統輯集而成的論文集視同于專著;叢書以單本著作獨立申報;多卷本著作須出齊后整體申報,參評時間以最后一本出版日期為準。

4.以學院(研究院)為單位申報,不受理個人申報。

5.我校申報限額為4項。

二、評審規則

為做好評獎工作,市評獎委員會下設系統評獎委員會和評選組等。為規范評獎工作流程和行為,維護評獎工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促進學術道德和廉政文化建設,市評獎委員會成立哲學社會科學評獎工作紀律監督組。系統評獎委員會受市評獎委員會委托,組織開展本系統初評工作。

北京市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評獎學科范圍:

按照《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北京市第十四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附件2)要求,市評獎委員會設馬克思主義理論、哲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教育學、法學、歷史學、管理學、語言文學、藝術學·新聞傳播學、交叉學科·綜合12個評選組,每個評選組包含若干相關學科。評選組由相關學科的專家、學者組成。

學科分類按照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2009年發布的《學科分類與代碼》(GBT/13745-2009)(附件3)準確填寫一級和二級學科,如管理學·管理思想史。

三、申報程序

1.校內各單位要及時組織申報人登陸科技處網站下載并按填表要求填寫《北京市第十五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附件4,以下簡稱《申報書》)。

2.校內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書》和申報成果進行初審和檢查。

初審主要審查:(1)申報參評成果范圍、申報資格是否符合《條例》和《實施細則》的規定;(2)申報成果的查重,有無弄虛作假、剽竊他人成果,同一成果是否多處申報;(3)根據國家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著作權是否存在爭議;(4)評審材料、申報手續是否符合本申報通知的規定;(5)《申報書》中,成果簡介引用的事實和數據是否準確、客觀,符合學術規范。

3.9月14日16:00前,校內各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匯總、審核,同時將《申報匯總表》(附件5),按要求填錄、確認無誤后加蓋公章,務必準時派專人報送至科技處。

因需要根據申報成果數量,安排校內評審、公示、蓋章事宜,請各單位務必準時提交材料。

四、材料要求

1.申報材料范圍

《申報書》及其電子版文檔;申報成果及其它附屬材料。

2.申報材料報送

(1)《申報書》一式6份(至少3份原件,原件在封面右上角用鉛筆標明“原件”字樣)。

(2)著作和社會普及讀物的申報成果提交3份原件,論文和調研報告類成果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以非漢語撰寫的公開出版、公開發表、確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哲學社會科學成果須提交原作品并附漢譯文。

(3)研究成果的社會影響和學術價值評價,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報刊評論應提交一式4份(至少1份原件)。

(4)《申報書》電子版請以“申報單位-申報者姓名”為文件名報送,于9月13日前OA發送至科技處聯系人。

(5)申報成果原件及有關材料,由市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存檔,不退還本人。

五、報送要求

報送時間:2018年9月14日16:00截止,逾期不受理。

報送地點:主樓A1216房間

聯系方式:

聯 系 人:王超

聯系電話:010-89731986

電子郵箱:chaow@139.com

 

科學技術處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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