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院系,教師:
北京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教育系統)評選工作已經啟動,因該獎項屬限項申報,我校共有3個名額,請擬申報該獎項的老師盡快與所屬學院和科學技術處聯系。
一、申報成果范圍
1.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參評成果的主要形式包括著作類、論文類、調研報告類。市評獎委員會下設12個學科評選組,即馬克思主義理論、哲學、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教育學、法學、歷史學、管理學、語言文學、藝術學·新聞傳播學、交叉學科·綜合等12個學科評選組,各項成果可先按12個學科評選組進行選擇申報,
2.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期間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符合《評選條例》有關規定的,均可參加評獎。
3.符合條件的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參評成果。
4.合作研究成果一般應由第一作者申報,若第一作者不申報的應書面授權委托其他作者以人進行申報。
5.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不在參評之列。
二、申報材料及注意事項
1.每項成果填寫《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一式4份,A4紙打印,左側裝訂。申報成果的各種證明材料,統一裝訂在《申報書》中。
2.報送的研究成果:論文、調研報告應提交至少1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他成果均提交4份原件。以非中文撰寫的公開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需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須附中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3000字左右的中文內容提要。
3.申報成果的社會效果和學術價值的評價,要出具證明材料,一式4份。
4.
5.申報所需表格和代碼表均可從相關鏈接或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站(www.bjskl.gov.cn)下載。
聯系人:李湘萍 姚 彤
聯系電話: 3055
E- mail: lixp@cup.edu.cn
相關鏈接:
1.關于開展北京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工作的通知
2.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本市第十二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教育系統)評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科學技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