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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的通知

來源:科研與設備處  作者:李湘萍  發布日期:2010-04-19 

各有關院系,教師:

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教育系統)評選工作已經啟動,《評選辦法》、《申報書》等詳細材料請從北京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網站(www.bjskl.gov.cn)或北京市教委(www.bjedu.gov.cn)查閱并下載。因該獎項屬限項申報,我校共有3個名額,請擬申報該獎項的老師盡快與相關學院和科研與設備處聯系。 

有關注意事項:

一、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

二、參評成果的主要形式:著作類、論文類、調研報告類。

三、參評成果范圍:

1.20077月至20096月期間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且符合《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條例》有關規定的,方可參加評獎。

2.參評成果須是公開出版物;對確有較高應用價值,但不宜公開發表的成果,須由我校特別推薦,合作方批準,方可申報參評。

3.個人同一專題有較強系統性輯集而成的論文集視同學術專著;叢書以單本著作獨立申報;多卷本著作須出齊后一次申報,參評時間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為準。

四、符合條件的申報者只能申報一項參評成果。合作研究成果一般應由第一作者申報,若第一作者不申報的應書面授權委托其他作者一人進行申報。

五、已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不再參評。

六、申報材料要求:

1、《北京市第十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一式4份(均為原件),A4紙打印,左側裝訂。申報成果的各種證明材料,統一裝訂在《申報書》中。

2、報送的研究成果:論文、調研報告應提交至少1份原件和3份復印件,其他成果均提交4份原件。以非中文撰寫的公開出版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需提交原作品,篇幅不大的須附中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3000字左右的中文內容提要。

3、申報成果的社會效果和學術價值的評價,要出具證明材料,一式4份。報刊評論應提交原件1份和復印件3份。

4、201056,首次交材料到科研處審查;23日前交起所需材料,同時發送申報書電子版至E- mail: lixp@cup.edu.cn

聯系人:李湘萍  姚彤

聯系電話: 3055

相關鏈接:

1.  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工作的通知

2.  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評選條

3.  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報書

 

 科研與設備處

20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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