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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5年度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請的通知

來源:科技處  作者:李湘萍  發布日期:2015-03-12 

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辦法(試行)(中石大京科[2012]3號)”規定,學校設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用于資助我校主辦或作為主要承辦方承辦的大型國際會議。為做好2015年校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助范圍

1.會議在本領域具有較重大國際影響力,我校作為主辦方或主要承辦方;

2.與會正式注冊代表不少于100人,其中境外與會人數不少于總人數的10%;

3.境外參會人員國別不少于兩國;

4.舉辦地在北京。

二、申報程序及材料

1. 我校國際學術會議資助實行預申報制度。未納入年度計劃的會議,原則上不予資助。

申報需準備如下材料:

①申請人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主辦或承辦國際國內學術會議計劃表》(見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學院。

②各學院通過初審后,4月15日前將學院推薦公函和計劃匯總表統一報送到科學技術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到科學技術處聯系人。

2.科學技術處將匯總審核后,提交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凡納入年度計劃的會議,將根據每年學術交流計劃的總體情況及對該會議的級別、影響力的評估情況,確定資助會議名單和資助金額。 

3.具體申報流程可參見附件3。

三、注意事項

1.會議舉辦前1個月,需向科學技術處提供如下書面申請材料,包含:會議日程安排、會議內容、參會單位、參會國內外專家名單、經費預算、會議正式通知及教育部批示文件等。未及時提交申請的會議,視為自動放棄資助。

2.會議獲得學校資助后,需報教育部獲正式批示。

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處聯系。

聯系人:毛榮 

聯系電話:89733055      

                         科學技術處

2015年3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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