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為做好2015年校學術專著出版基金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資助范圍
校學術專著出版基金主要資助學校教師以科學研究成果為基礎的優秀學術專著的出版。下列情況不列入資助范疇:1、不在市場上公開銷售的圖書;2、編著、譯著、論文集、一般科普讀物;3、工具書和一般數據庫;4、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出版物。
二、申請條件
1.我校在編教師均可提出申請。
2.申請者應是申請出版學術專著的第一作者。著作權所有者委托他人辦理申請時,須有委托書。申請出版學術專著作者為二人及以上時,須出具由全體人員簽署的意見書。
3.申請出版的學術專著應體現作者在相關領域前沿科學研究工作的積累和水平,并具有獨立的知識產權。
4.申請者須填寫《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學術專著出版基金申請書》,并附下列相應材料電子版及書面文件6份:
①書稿的“前言”和“三級提綱”(至少到節一級);
②反映書稿水平和特點的部分樣稿(每位作者均需提供一章);
③主要參考文獻(注明出處、時間);
④其它可反映作者水平的材料(獎勵情況、鑒定證書、本人代表性論著及評價等)。
⑤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的具體推薦意見。
三、申報流程及時間安排
1.請各學院參考附件3《申報流程》,認真組織,做好本單位的申報工作。
2.申請人填報《學術專著出版基金申請書》(見附件1);各學院需組織本單位學術委員會對申請書進行初審并出具書面意見。
3.各學院需在4月15日前將通過初審的申請材料和推薦公函(見附件2)統一報送到科學技術處。
4.科學技術處將對各學院上報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和形式審查?茖W技術處將分專業和領域組織同行專家,對通過審查的申請材料進行評議,將同行專家評議結果提交校學術委員會進行審議并投票確定資助名單。經校內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報校領導或校長辦公會審定批準。
5.相關申請一經批準,申請人應配合科學技術處和出版社。2015年度獲批書稿,應在獲批后一年內完成出版社稿件初稿要求,如無法完成,則取消當年的資助。
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處聯系。
聯系人:毛榮
電 話: 89733055
科學技術處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