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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7年度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舉辦學術會議資助申請的通知

來源:成果管理科  作者:李湘萍  發布日期:2017-06-09 
 
各學院(研究院):
為促進我校學術交流,提升我校在國內外學術界的影響力,學校將擇優資助我校主辦或作為主要承辦方承辦的大型學術會議。為做好2017年學校舉辦學術會議資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范圍  
1、資助的國際會議要求會議代表在100人(含)以上,原則上國外會議代表應占會議人數的10%以上。境外參會人員國別不少于兩國。應符合教育部《關于在華舉辦國際會議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需經過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到教育部備案,并獲得教育部批文。
2、資助的大型國內會議要求會議代表在300人(含)以上,原則上我校教師代表人數應少于會議人數的20%,會議學生代表人數應少于會議人數的30%。
3、會議資助的申請人應為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正式人員。
4、本年度資助會議召開的時間應在201711日至2018630日之間。
二、申報程序及材料
1、我校國際學術會議資助實行申請制度。申報需準備如下材料:
申請人填寫《舉辦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見附件1),并提交至所在學院(研究院),未及時提交申請材料的會議,視為自動放棄資助。
各學院(研究院)通過初審后,622前將《舉辦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附件1)、《學院(研究院)推薦公函》(附件4)統一報送到科學技術處,同時將電子版發送到科學技術處聯系人。
2、科學技術處將舉辦學術會議申請匯總審核后,提交校學術委員會審議。凡納入年度計劃的會議,將根據每年學術交流計劃的總體情況及該會議的級別、影響力的評估情況,確定資助會議名單和資助金額。
3、具體申報流程可參見附件5。
三、資助標準
1、資助經費包括會議場地租金、會議材料印刷費和市內交通費。
2、會議資助參照如下標準,按照實際正式注冊參會人員確定資助費用最高額度,并以實際發生費用為準。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舉辦學術會議資助標準

*會期半天時資助標準按全天的70%計算;會期超過3天時,只資助3天會期費用。
四、注意事項
1、會議結束1個月內,申請者需向科學技術處提交會議總結(附件4),科學技術處將對會議的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2、獲得學校資助資格的學術會議,未能如期舉辦的,自動取消資助資格,但可重新參加下一年度資助申請。連續2年獲得學校資助資格,仍未如期舉辦,2年內不再接受相同申請。
如有不明事宜,請與科學技術處聯系。
聯系電話:89733055 
                            科學技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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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1: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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