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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學校檢查及2016年寒假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來源:實驗室管理科  作者:王超  發布日期:2016-01-11 

各學院(研究院)和實驗室:

根據教育部教技發中心函[2015]149號《關于開展高?蒲袑嶒炇野踩芾憩F場檢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學校20151225日下發的《關于開展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專項檢查的通知》的工作時間安排,學校將在20161月中旬針對學院自查整改情況開展學校專項復查。同時2016年寒假在即,也請各相關學院(研究院)務必認真執行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文件,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學校檢查

科學技術處和保衛處定于2016119日(周全天現場檢查各學院(研究院)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自查情況。

檢查流程:院辦查看院系層面安全責任體系、安全管理制度及規章制度的執行等檢查項目打分→實地查看實驗室環境與管理、通風水電安全、化學安全、氣體管理、廢棄物處置、設備安全、勞動防護等檢查項目打分。詳細檢查日程安排見附件1。請各實驗室開門接受檢查。

具體檢查打分情況及需整改的問題結果,將在學校OA上公示,2016年春季開學后學校還將再次安排專項復查。對于檢查后網上公示的問題,相關學院請務必認真整改,努力達到教育部現場檢查項目要求,以確保實驗室假期安全。

二、安全責任落實:

各學院(研究院)和實驗室應指定安全第一責任人,放假前組織一次內部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相關分管部門,把各類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假期各學院、各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也應加強定期巡視,對重點部位、貴重儀器物品要重點防范。

三、假期值班安排:

各實驗室要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安排好寒假期間安全值班。各單位科研秘書請在放假前把值班表貼在各自門上,以便遇有突發事件互相及時聯系。

四、事故應急預案:

各學院(研究院)認真做好實驗室應急預案。實驗室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同時及時報告科學技術處、保衛處。

五、危險物品管理:

各實驗室應切實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易制毒、易制爆化學品)、高壓容器、射線裝置以及高溫電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實驗室使用的各類化學試劑,要做到合理配置,物盡其用,對殘留及未用完的化學藥品必須妥善保管,廢棄物要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儲存及處置。

六、實驗運行管理:

因實驗工作需要,設備及裝置需連續通電運行的實驗室,設備必須有專人守護,同時關注后勤部門的停電及停水等通知及時斷電斷水,不得擅離職守。

七、假期封門管理:

假期無實驗工作的實驗室放假應做封門處理,封門前務必對所管轄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對實驗室進行徹底清掃,保持實驗室干凈、整潔,消除火種,關閉水源、電源、氣源,關鎖好門窗等。

 

聯系人:科學技術處 毛榮(89733412,maorong@cup.edu.cn

 

附件12016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學校檢查日程安排

 

特此通知

 

科學技術處

保  衛  處

二〇一十一


附件1:

2016科研實驗室安全管理學校檢查日程安排

序號

日期

時間

學院

檢查人

1

2016119

周二上午

810-8:50

地球科學學院

科技處

保衛處

相關學院科研管理人員

后勤動力維修中心

2

850-9:30

地球物理與信息工程學院

3

930-10:10

機械與儲運工程學院

(中油大廈南樓、工程西樓)

4

1010-11:00

石油工程學院(工程東樓、西樓)

5

1100-11:30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6

2016119

周二下午

1400-16:00

化學工程學院

新能源研究院

7

1630-17:30

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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