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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1年國慶節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來源:科技處、保衛處  作者:王超  發布日期:2011-09-29 

 各學院(系、中心)、各科研實驗室:

 

國慶節在即,請各單位務必認真執行學?蒲袑嶒炇野踩芾硐嚓P文件,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學技術處和保衛處將于2011929(周四)下午兩點半,對各學院(系、中心)的科研實驗室進行了假期前安全檢查。對于檢查中暴露的問題,希望有關學院認真整改,以確保實驗室假期安全。

二、各學院(系、中心)和科研實驗室應指定安全第一責任人,在放假前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相關部門,把各類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假期各學院、各科研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也應加強定期巡視,對重點部位、貴重儀器物品要重點防范。

三、各學院(系、中心)認真做好實驗室應急預案。實驗室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應急措施,及時處理,防止事故擴大蔓延,同時及時報告科學技術處、保衛處。

四、各科研實驗室要強化“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意識,安排好國慶節期間安全值班表,同時請在放假前把值班表貼在各自門上以便遇有突發事件互相聯系。

五、因實驗工作需要,設備及裝置需連續通電運行的實驗室,設備必須有專人守護,不得擅離職守。

六、假期無實驗工作的實驗室放假應做封門處理,封門前務必對所管轄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對實驗室進行徹底清掃,保持實驗室干凈、整潔,消除火種,關閉水源、電源、氣源,關鎖好門窗等。

七、各科研實驗室應切實加強對化學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別是易制毒化學品)、高壓容器、射線裝置以及高溫電器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實驗室使用的各類化學試劑,要做到合理配置,物盡其用,對殘留及未用完的化學藥品必須妥善保管,廢棄物要嚴格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儲存及處置。

有事請聯系:

科學技術處     89733412  18911226678

        賈會京 89733333  13371613133

 

 

特此通知

 

 

科學技術處

保衛處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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