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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關于征集2024年度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的通告

            各學院(研究院)及相關教師:

            根據科學基金深化改革要求,為進一步完善重大項目立項機制,工程與材料科學部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項目領域建議。

              一、重大項目定位

              重大項目面向科學前沿和國家經濟、社會、科技發展及國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學問題,超前部署,開展多學科交叉研究和綜合性研究,充分發揮支撐與引領作用,提升我國基礎研究源頭創新能力。

              重大項目資助強度(直接費用)一般不超過1500萬元。

              二、領域建議的要求

              1.所建議的重大項目領域應具有組織實施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從工程應用實踐中提煉科學問題并提出基礎研究內容,科學目標明確、集中,學科交叉性強;

              3.國內具備較好的研究工作積累和研究條件,研究隊伍優勢明顯,且優秀中青年人才儲備充足;

              4.經過較高強度的支持,有望在解決關鍵科學問題方面取得較大突破,推動產生更多原創性重大成果。

              三、領域建議的主要內容

              1.重大項目領域建議依據。論述與建議領域相關的科學前沿及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著重闡述重大項目領域建議的緊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學目標、核心科學問題及擬開展的主要研究內容??茖W目標簡潔明確,核心科學問題要高度凝練并具前瞻性;圍繞核心科學問題擬開展的研究內容須有機聯系、相互支撐,體現學科交叉性。

              3.在相關領域國內已有的工作基礎。說明我國研究隊伍現狀及國際地位,著重論述我國是否具備開展相關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礎和條件。

              四、建議人資格

              1.第一建議人應是一線科研人員,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且具有長期從事自然科學基礎研究的經歷;

              2.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總數不超過5人;

              3.第一建議人和共同建議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參與提出1項重大項目領域建議。

              五、立項流程及管理辦法

              工程與材料科學部在廣泛征求科研人員建議和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學科發展規劃和優先發展領域,擇優推薦進入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議匯報并討論,經投票表決,遴選重大項目立項領域并制定年度重大項目指南。

              相關規定及辦法請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管理辦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34.htm

              六、重大項目領域建議提交方式

              請于10月19日前(以電郵發出時間和寄出郵戳時間為準)同時提交紙質和電子材料各1份。

              紙質材料中所有建議人親筆簽名并加蓋第一建議人依托單位公章。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雙清路83號,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收),010-62326884,郵編:100085。

              電子材料通過Email將“重大項目領域建議書”電子版(pdf格式,模板詳見附件)發至工程與材料科學部綜合與戰略規劃處(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關學科(相應聯系信息如下):

              金屬材料(E01):chenkx@nsfc.gov.cn,010-62327144;

              無機非金屬材料(E02):wuji418@nsfc.gov.cn,010-62327100;

              有機高分子材料(E03):orgpoly@nsfc.gov.cn,010-62328337;

              礦業與冶金工程(E04):E4m@nsfc.gov.cn,010-62327136;

              機械設計與制造(E05):mech@nsfc.gov.cn,010-62327084;

              工程熱物理與能源利用(E06):ete@nsfc.gov.cn,010-62327131;

              電氣科學與工程(E07):ee@nsfc.gov.cn,010-62328301;

              建筑與土木工程(E08):jijun@nsfc.gov.cn, 010-62328359;

              水利工程(E09):lidp@nsfc.gov.cn,010-62328362;

              環境工程(E10):gongyonge10@nsfc.gov.cn,010-62327092;

              海洋工程(E11):liujp@nsfc.gov.cn,010-62327137;

              交通與運載工程(E12):e12_nsfc@nsfc.gov.cn,010-62327142;

              新概念材料與材料共性科學(E13):ncm@nsfc.gov.cn,010-62327074。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重大項目領域建議征集將遵循回避制度,現任工程與材料科學部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不得作為領域建議人提出立項建議;參與重大項目指南論證和編制的專家,不得申請或參與申請該重大項目。

             

              附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項目領域建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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