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簡化科研項目“預借票據”業務辦理流程的通知
來源:項目一科 作者:左博文 發布日期:2017-04-19
各學院(研究院)
結合我校目前的管理流程,經過科技處、財務處聯合會議討論,現對我校的科研項目預借票據流程進行簡化調整,具體如下:
一、預借票據范圍
預借票據是指在科研項目來款前,來款單位(甲方)要求我校開具收據、發票等財務單據時,通過科研管理系統先填寫好相關信息的過程,期間需科技處、財務處對信息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開具正式單據。
二、預借票據流程
1、項目負責人登陸科研管理系統,找到需開票據的項目,點擊項目名稱進入信息頁面。
2、在“經費和票據”一欄,先點擊右側“新增撥款計劃記錄”按鈕,填寫來款相關信息后保存。之后點擊“申請票據”按鈕,填寫票據相關信息后點擊“確認申請”,并在頁面下方生成的“預借票據記錄”中再次點擊“提交”。
3、記錄生成后需先等待科技處審核,要求負責人必須將項目的電子版文檔上傳齊全,包括任務書或合同掃描件、專用發票甲方開票信息頁等,否則無法審核通過。
4、審核狀態為“科技處審核通過”后,系統會生成票據編號,經辦人記錄此編號并攜帶合同原件或復印件(蓋章處需清晰)去財務直接辦理開票業務。
三、注意事項
1、新流程省略了簽字環節,請項目負責人隨時關注系統狀態即可,無需來科技處辦理。
2、填寫票據信息時,“經辦人”為必填項,同時輸入手機號碼,用于后續聯系。
3、填寫票據信息時,“扣稅卡號”必須填入項目對應卡號,如果項目尚未來款建卡,則必須填入科研發展基金卡號(X卡)。
4、任務書或合同的電子文檔要求上傳雙方正式蓋章的掃描件(PDF格式),命名方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任務書/合同”;開票信息(按需)上傳圖片格式文件,命名方式為“項目編號-項目名稱-開票信息”。
5、請項目負責人妥善使用科研管理系統的使用權限,如對系統使用有相關不明之處請與科技處左博文聯系,電話89739013。
新流程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由科技處、財務處負責解釋。
科技處、財務處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