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于推遲2020年度項目申請與結題時間等相關事宜的通知》(國科金發計〔2020〕5號)要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國際合作局對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的申報時間和申報方式等工作做出相應調整。
一、推遲申報截止日期
(一)外國青年學者研究基金項目申請材料接收時間根據自然科學基金委申請集中接收工作時間調整,由原定的2020年3月20日延后至2020年4月20日16時,我校提交時間順延至2020年4月15日16時前。
(二)經與境外合作資助機構商定,推遲如下組織間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申報截止日期,統一延后至2020年3月6日16時。我校提交時間順延至2020年3月3日16時前。
1.《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食品、能源、水”系統關聯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2.《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德國研究聯合會合作研究項目指南》
3.《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韓國國家研究基金會合作與交流項目征集指南》
4.《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香港研究資助局聯合科研資助基金項目指南》
5.《2020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聯合科研資助基金項目指南》
二、申報階段試行無紙化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自2020年度起,均試行無紙化申報。
1.項目獲批準后,將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后,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應與電子申請書嚴格保持一致。
2.申請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確因疫情防控需要暫時無法提供的,請申請人在申請書正文中“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中注明,并上傳學校出具的說明材料掃描件。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根據情況通知學校后續提供。
三、適時開放因抗擊疫情延誤申請的科研人員申請項目
考慮到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一線的科研人員可能無暇在3月6日前提交申請,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根據疫情發展對上述人員再次開放申請,從而保證上述科研人員無后顧之憂,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請原擬提交申請但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無法在上述日期前提交的申請的科研人員于2020年3月6日16時前,在學校備案并在信息系統中務必真實準確填寫和提交申請的科研人員備案表。對于已在備案表中列出的科研人員,自然科學基金委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適時開放申請。
根據疫情發展情況,后續工作安排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等因素,在項目申請工作中存在困難的老師請及時與科學技術處聯系。
聯系人:王祎、譚龍臣。
聯系電話:13581604461、13261639067
科學技術處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