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為深入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就業”“保就業”決策部署,有效落實《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學基金委關于鼓勵科研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科發區〔2022〕185號),根據教育部《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3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廳函〔2023〕11號)要求,充分發揮科研工作培養人才、促進就業的作用,學校研究決定設置科研助理崗位?,F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崗位設置
科研助理是主要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人員。學校鼓勵承擔科研項目的平臺(機構和團隊)和課題組根據所承擔科研任務的需要設立科研助理崗位;鼓勵經費較少的課題組聯合設置科研助理崗位。認真梳理已開發的科研助理崗位,充分利用尚未吸納畢業生和因人員流動而產生空缺的有關崗位,最大限度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二、招聘對象
科研助理的選聘遵循公開招聘、雙向選擇、平等自愿、擇優聘用的原則。主要對象為具有就業意愿和助研能力的2023應屆畢業研究生和本科生。
三、選聘條件
1.自愿從事科研工作,具備吃苦耐勞精神和基本科研素養;
2.身體健康,符合入職體格檢查標準;
3.專業基礎扎實,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和創新能力;
4.其他具體條件由設崗單位或導師根據科研要求自行制定。
四、招聘工作程序
1.學院要積極統籌,主動作為,積極開發科研助理崗位。結合實際研究任務需求,做好科研助理崗位設置。
2.科學技術處公布崗位需求情況(附件1):5月16日至5月19日學院受理報名,學生向學院提交申請表(附件2)。
3.學院組織招聘:5月31日前,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成立招聘小組并組織面試,招聘小組不少于5人。
4.確定聘用名單:6月5日前,學院提交通過面試學生名單、招聘小組成員名單(附件3)及自籌經費聘用人員登記表(附件4)至人事處。
5.人事處進行形式審查,審核通過后公布擬錄用通知。
6.入職報到時間以人事處通知為準,報到時簽訂勞動合同。錄用人員不解決北京戶口。
五、管理與考核
加強設崗單位、導師對科研助理的考核工作,具體按照學?!堕_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規定執行。
六、其它要求
設置科研助理崗位是學校提升畢業生科研素養與就業能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是落實國家促進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具體行動,各學院、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創新科研助理選聘方式,建立科研助理的管理長效機制,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聯系人:
科學技術處:林青國,89739013
人事處:姜明明,89733736
就業指導中心:劉煒超,89731016
科學技術處 人事處 就業指導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