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研究院):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管理規定,基金委已于2020年初開展對結題項目結余資金收回工作。為做好將于2020年底開展的2017年度結題項目結余資金收回工作,確保項目負責人合理安排使用結余經費,保證科研經費使用效率,現就我校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回范圍
1、2017年度結題項目是指資助期限屆滿日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8年度準予結題的項目。
2、收回資金范圍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7年度結題項目結余資金。
3、我校作為項目承擔單位,待收回結余資金的項目清單見附件2。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有結余資金,由學校按照基金委要求統一收繳并上交。其中對于有合作單位的,由項目負責人負責對轉撥資金的監管及對結余資金的催繳,外撥經費結余資金的退回原則上由合作單位自行上交。
4、我校作為合作研究單位,待收回結余資金的項目清單見附件2,sheet2。若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有結余資金,由學校按照基金委要求統一收繳并上交。
二、工作要求
1、按照慣例,財務處一般于12月中下旬封賬(具體以財務通知為準),請項目負責人加快結余經費執行進度,在財務處封賬前完成所有后續支出的報銷工作,做到賬面“0”結余。特別提醒:(1)封賬至12月31日期間,財務處不能辦理任何報銷。(2)“應退結余數”以實際支出數為基礎,不考慮任何應付未付、預計支出、暫付款、預付款等情況。
2、請各學院(研究院)按照項目清單,統一匯總上報 “學院(研究院)應退結余情況表及說明”(附件4),同時OA電子版至科技處王祎,譚龍臣,具體上報時間待后續通知。各學院(研究院)應嚴格按照上報的“應退結余數”核對結余資金;對于多報的,學校不予返還;未上報、上報不及時、上報不準確、清繳金額不足等情況,學校將給予處理。
附件1:關于基金委收回2017年度結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結余資金的預通知
附件2:待收回結余項目清單
附件3:學院(研究院)應退結余情況表及說明
科學技術處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