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本學期學位工作正常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和學校有關規定,現將2025年6月批次研究生學位申請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按照相關要求組織開展工作:
一、時間安排
關鍵階段 |
時間 |
查重 |
博士:第一次3月18日15:00;第二次3月20日15:00 碩士:第一次:4月8日15:00;第二次4月11日15:00 |
改革專項試點工程碩博士預答辯 |
博士:無 碩士:4月12日前 |
平臺送審 |
博士:3月21日-4月18日(每周五15:00) 碩士:4月15日15:00 |
答辯 |
6月1日前 |
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暫緩公開申請 |
6月1日前 |
申請博士學位的創新性成果 |
6月1日前 |
提交紙質版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供院學位會審核 |
6月2日前 |
學位申請 |
6月2日前 |
答辯秘書向院辦提交學位材料 |
6月2日前 |
院學位會時間 |
6月4日左右(暫定) |
校學位會時間 |
6月18日左右(暫定) |
歸檔終版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 |
6月20日前 |
為貫徹落實《學位法》精神,推動學校分類培養和多元創新成果評價,研究生可以通過學位論文或規定的實踐成果申請學位。
1.學位論文申請學位,關鍵環節包括論文開題、論文評閱和論文答辯等。
2.學位申請程序及相關材料
分類 |
培養層次 |
類型 |
選題論證 |
書面表達 |
學位論文評閱 |
答辯 及學位申請 |
學術學位 |
研究生 |
研究類論文 |
學位論文開題論證 |
撰寫學位論文; 參考《研究生學位論文格式樣本》。 |
學位論文評閱,其中專業碩士根據論文類型選擇各自評閱書模板。
|
學位論文答辯; 提交相應學位申請審批材料 |
專業學位 |
博士 |
應用研究類論文 |
||||
碩士 |
專題研究類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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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研報告 |
||||||
案例分析報告 |
涉及學位論文格式樣本、評閱書模板、答辯及學位審批材料詳見附件1。
針對工程碩博士培養改革專項試點項目的個別碩士研究生,今年探索開展實踐成果申請學位試點工作。
1.實踐成果類型包括產品設計、方案設計等。
2.通過實踐成果申請學位,應包括可展示實體形式和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書面形式。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是可展示實體形式的書面表達,是對實踐成果完成過程的具體描述和對學位申請人承擔專業實踐工作能力的重要詮釋。
3.學位申請程序及相關材料
類型 |
選題論證 |
書面表達 |
評閱或鑒定 |
答辯 及學位申請 |
產品設計 |
實踐成果可行性論證 |
撰寫實踐成果總結報告; 參考《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格式樣本》 |
根據實踐成果類型分別選取評鑒模板; 實踐成果評閱或鑒定會。 |
實踐成果答辯; 提交相應學位申請審批材料 |
方案設計 |
涉及實踐成果總結報告格式樣本、評閱書模板、實踐成果鑒定、實踐成果(擬)應用證明、答辯及學位審批材料詳見附件1。
4.申請與審批。已通過學位論文開題論證,使用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工程碩士,一般應在提交評閱前進行實踐成果申請學位可行性論證(如論文開題與實踐成果一致,可用開題報告論證替代),通過論證后有關材料交學院審批存檔。請擬以實踐成果申請學位的學生,4月7日前向學院辦公室B904報備名單(附件2)。
5.實踐成果評閱或鑒定會
實踐成果可采取專家評閱方式,也可以采用專家鑒定會方式。
(1)采用專家鑒定會要求
應至少聘請3名相關專業領域的研究生指導教師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實踐成果鑒定專家組,企業專家須半數以上。研究生校內外導師可參加鑒定會,但不能擔任專家組成員,專家名單須經學院研究生教學副院長批準。
專家組聽取研究生匯報實踐成果的主要內容,評閱實踐成果總結報告,形成綜合評價意見。2/3以上專家通過鑒定,則視為通過;否則為不通過,須修改后進行實踐成果鑒定。
專家鑒定意見表作為答辯材料之一一并存檔。
(2)采用評閱方式要求
見本“通知三、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評閱要求(三)碩士研究生”部分。
(3)企業實踐成果證明材料
研究單位或使用單位須出具實踐成果實施證明或即將應用實施的證明材料。
1.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通過選題論證,且從選題論證到提交評閱的時間滿足學校要求(三年制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工作時間應不少于10個月;博士學位論文工作時間應不少于18個月)。
2.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經導師評閱后,導師同意答辯(導師在系統審核通過評閱申請后,在“指導學生管理——論文評閱”為該生填寫論文評閱書)。
3.改革專項試點工程碩博士一般應通過預答辯,預答辯形式和組織由學院(聯合培養企業)或導師自定。
由學院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送審。
研究生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評閱申請,導師、學院審核后送審,操作說明詳見https://grs.cup.edu.cn/xw04/90048.jhtml
研究生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交材料或因復評送審的,自行承擔延期答辯的風險。
(二)材料要求
所有研究生(包含留學生、非全日制或在職)的學位論文均需使用系統送審。全部采取隱名方式評閱(以下簡稱“盲評”):學生提交評閱申請à導師審核并提交論文評閱書à學院審核通過à學院送審à建立評審關系,送審材料及命名要求如下:
(1)提交學位論文和摘要
序號 |
材料 |
格式 |
命名 |
其他說明 |
1 |
學位論文 |
11414_學號_LW |
文件無損壞 確??梢源蜷_ |
|
2 |
摘要 |
TXT |
11414_學號_ZY |
中文 |
(2)盲評學位論文,格式要求詳見https://grs.cup.edu.cn/xw0102/89863.jhtml
(3)留學生博士學位論文送審,為提高遴選專家的適配度,提高送審效率,留學生系統提交評閱申請時,必須提供中文論文題目、中文關鍵詞、中文研究方向,提交的摘要文檔建議中文摘要,論文可使用英文或中文撰寫(在評閱申請頁面選擇)。
1.評閱方式:全部采取隱名方式評閱(以下簡稱“盲評”)。學院使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開發的“學位論文質量檢測服務平臺”送審,使用其他送審方式和平臺無效。
2.評閱專家人數:破格錄取的、提前畢業的或試點改革專項工程博士的學位論文送5位同行專家評閱;其他博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送3位同行專家評閱。為避免學術觀點之爭,指導教師可以提出不多于二個研究單位的回避專家。
復評專家數查看https://grs.cup.edu.cn/xw04/89886.jhtml
3.送審時間:首次送審不晚于4月18日前完成。博士生通過研究生系統申請論文評閱,導師在系統中同意后,學生將盲評論文和摘要按格式要求(嚴格按材料格式要求提交,否則無法上傳系統)發送電子版至院辦郵箱89733495@cup.edu.cn,學院組織送評,送審時間為每周五下午三點。受評審周期(初評和復評)45天的限制,提醒師生合理規劃送審、答辯及學位申請時間安排。
4.評審結果反饋:研究生院首次上傳評審結果時間4月8日,之后每周二和周五各上傳1次,請屆時自行關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查看評閱結果。
5.收費標準:外國語言撰寫博士學位論文每位專家1000元/篇次,中文撰寫博士學位論文每位專家575元/篇次。
1.評閱方式:所有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全部采用隱名方式評閱(以下稱為“盲評”),4月15日前15:00前,學生通過“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論文評閱申請并按照說明上傳盲評格式論文(PDF格式)。
2.評閱專家人數:每篇碩士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送2位同行專家評閱。碩士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評閱專家應是相關學科專業的研究生指導教師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其中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至少有1名來自校外行業領域的專家(校外導師除外)。為避免學術觀點之爭,論文指導教師可以提出不多于二個研究單位的回避專家。
其中,改革專項試點工程碩士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送3位同行專家評閱,至少有2名來自校外行業領域的專家。
3.送審方式:所有碩士研究生的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均需使用系統送審,不支持線下送審后學生上傳評閱書(參加實踐成果專家鑒定會的除外)。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凡科送審平臺(院系操作)或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院系或導師操作)送審。
1.格式規范性監測。建議研究生提交評閱前自行通過“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數智化平臺”進行格式規范性監測,操作說明詳見附件3。
2.重復率監測。學院在送審前對所有擬評閱的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均進行文字重復率檢測(以下簡稱“查重”)。
重復率要求:
博士研究生 |
碩士研究生 |
|||
類別 |
核心章節 |
全文 |
單章 |
全文 |
重復率(%) |
≤5 |
≤10 |
≤25 |
≤15 |
每位學生最多有2次查重機會,如果第1次查重通過,則不進行第2次查重,對通過查重后又進行修改的內容由本人負責。二次查重不通過者不能參加論文送審及答辯。
(1)學術型碩士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擬于6月份畢業,且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核達到評審要求的,在查重時間節點前,以班級為單位統一向院辦郵箱89733495@cup.edu.cn提交電子版查重格式論文word版,并提交查重論文清單(Excel表,包括學號、姓名、專業、導師姓名、論文題目)。
(2)博士研究生:擬于6月份畢業,且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核達到評審要求的,在查重時間節點前,發送查重格式論文word版至學院郵箱89733495@cup.edu.cn。
3.查重論文格式要求:
(1)word電子版論文(不要pdf),避免出現文件加密、文件損壞等情況;
(2)確保論文有學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導師、研究方向等,如提交沒有封面信息的論文,系統會拒絕檢測
(3)刪除圖片、致謝、附錄、個人簡歷及在學期間發表學術論文部分;參考文獻(按照正確格式撰寫)、表格、聲明、目錄都不需要刪除;
(4)文件名:學號_姓名_論文題目(英文輸入法下劃線_隔開)
查重由院辦對擬檢測論文統一打包后提交圖書館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電子版為WORD格式,檢測結果由圖書館直接反饋到學院處理(查重通過后,研究生教學秘書可在“畢業→論文查重管理”上傳查重報告,導師和學生可自行查看,科學、理性使用重復率檢測結果)。學院需檢查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檢測版本與答辯版本是否一致。
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規范性檢測僅作為檢查學術不端或寫作不規范等問題的輔助手段,不得以檢測結果代替導師、答辯委員會、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學術水平和學術規范性的把關。
3.試點AI檢測。學院和導師應加強學生學術誠信教育,引導學生規范合理使用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技術(AIGC),注重數據和信息安全,杜絕在實驗數據、創新點等核心內容使用智能生成內容,確保學位論文的獨立性和原創性。研究生院將適時通過系統調取部分學位論文進行抽檢。
四、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答辯要求
(一)研究生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答辯條件
1.研究生的培養計劃符合培養方案要求,修完培養計劃中的全部課程及必修環節,成績全部合格。
2.研究生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專家評閱結果滿足答辯條件。
所有研究生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應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答辯,提前答辯或延期答辯的需按規定辦理提前畢業或延期畢業手續,經批準后方可答辯。違反規定舉行的答辯一律無效,學校不受理其學位申請。
(二)在答辯會議召開前,學生在答辯會議召開前一周在研究生系統填寫答辯申請,答辯秘書須將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總結報告送達答辯委員審閱,博士研究生至少提前5天,碩士研究生至少提前3天。答辯委員會成員在答辯前須審閱學位論文,應預先了解論文的主要研究內容,做好提問的準備。
(三)改革專項試點工程碩士答辯委員會的企業專家應占半數以上。
(四)規范答辯報告及時長:研究生匯報研究主要內容,須對根據評閱意見的修改情況進行說明;建議答辯時間博士生不少于30分鐘、碩士生不少于15分鐘。
(五)原則上本學期全部采用現場答辯形式;全面使用答辯服務系統,功能及操作簡介已更新在答辯秘書須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
無法現場答辯的可采用線上答辯,由答辯人申請、導師同意、學院同意、報研究生院審批備案。
(六)研究生答辯結束后,答辯秘書應在規定時間內將《碩士生學位審批材料》或《博士生學位審批材料》下載打印、整理成冊與其它材料一起送交院辦公室。學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紙質版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供院學位會審核。
(七)通過實踐成果答辯后,研究生本人通過系統“終版學位論文”頁面上傳《實踐成果鑒定報告》和《實踐成果(擬)實施證明》,導師審核,學院備案。
五、申請學位創新性成果要求
(一)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性成果要求,按照博士入學時間對照相關規定執行,也可按照博士入學時間之后學校規定的成果要求執行。學?,F行的博士研究生申請學位創新性成果要求目錄(附件4)。
(二)用于申請學位的創新性成果,申請學位的博士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系統在“科研管理”登記、提交,包含發表學術論文、參加并發表的國際國內會議論文、科研成果、專利、專著教材等,其中發表的學術論文,需包括期刊封面、目錄、全文及論文檢索報告等,填報信息和學位標準準確無誤。導師和學院線上審核,無需移交紙質材料。
(三)各學位分委會嚴格審查研究生公開發表的創新性成果是否達到本學科專業研究生學位授予要求,不符合學位申請條件者,學位分委會不得受理其學位申請。
(四)開具電子檢索證明報告的方式及要求:
1.參照參考文獻格式編輯論文信息,發送郵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不要發送論文原文。
2.務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學位申請”!圖書館同時將檢索證明報告發送至學位辦郵箱(cupxwb@163.com)。
3.務必注明JCR期刊大類分區版本(普通版或升級版以及對應年份)和影響因子核查年份!根據學?!恫┦可趯W期間發表學術論文基本要求規定》,JCR期刊分區(大類)是指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發布的《JCR期刊影響因子及分區情況》,以期刊收到論文的日期當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為核查依據,影響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響因子為依據。
4.需要姓名(中國學生提供中文姓名),論文題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論文類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5.中文文章需要開EI證明的,需提供論文英文標題;多篇論文請標好序號。
六、研究生學位審批及材料報送要求
(一)學位申請與審批
1.系統操作
(1)申請畢/結業的學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研究生系統提交畢/結業申請(注意正確選擇:僅畢業暫不申請學位、畢業且申請學位);
(2)申請學位的學生(含已畢業僅申請學位的學生),還需同時在研究生系統“畢業與學位—學位授予數據核對”中進行學位授予數據核對與確認。
(3)學院在“畢業→學位申請管理→學位授予數據審核”審核通過分委會討論通過的人員,未通過分委會討論的人員駁回提交。
在規定時間內未通過系統“畢業與學位—學位申請”確認、提交學位授予數據,否則視作本批次不申請學位;學院在“畢業—學位申請管理—學位授予數據審核”審核。學歷研究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的,學位分委會不得受理其學位申請。
2.學院分委員會全面審查學位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培養方案執行、學術研究訓練或者專業實踐訓練、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質量、創新性成果水平、答辯組織及決議等情況確定授予學位的建議名單,報送學位辦公室審核,提請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3.擬作出不受理學位申請或不授予學位的決定的,學位分委員會告知學位申請人或學位獲得者擬作出決定的內容及事實、理由、依據,聽取其陳述和申辯。
(二)院學位會前向學院辦公室移交材料
1.系統審核:
①博士生創新性成果;②學位授予數據。
系統審核通過的人員與學位分委會總結報告附人員清單一致。
2.紙質版材料:
(1)學位審批材料(存研究生檔案)紙質版(答辯秘書提交)
(2)學位審批材料(存學校檔案)紙質版(答辯秘書提交)
(3)博士另需提交論文紙質版一本
(4)保密申請及支撐材料,紙質版(申請學位論文或實踐成果暫緩公開,選擇項目密級為“內部”,學生填寫保密申請表(附件6)并附支撐材料,經導師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院辦,提請學位會審核。超過時間提交的保密申請及支撐材料不予接收。
(三)院學位會后學位論文與審批材料歸檔
系統提交與審核(6月20日前)。申請學位研究生,通過系統“畢業與學位—終版學位論文提交”提交存檔學位論文(明評格式、盲評格式和摘要)或實踐成果,導師、學院分別審核;未按時提交或完成審核將影響辦理離校手續。僅畢業暫不申請學位、申請結業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結業論文)暫不提交終版學位論文。研究生學位論文電子版,學位論文的“聲明”的“學位論文版權使用授權書”完成手寫體日期、作者及導師簽名,并填寫正確的保密期限。
提交系統的終版學位論文將用于學校、北京市及國務院學位辦抽檢,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論文質量,請研究生按時提交,導師嚴格把關,待導師和學院審核通過后發放學位證、畢業證書。
七、證書發放與領取
1.校學位會召開后5個工作日內,研究生院通知學院辦公室統一領取證書(包含定向、委培研究生)。
2.定向、委培研究生原單位(招生錄取時簽訂三方協議的單位)應出具同意研究生本人領取畢業證或學位證的說明(應有負責人簽字和單位公章),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提供證明,方能發放證書。
3.未參加研究生圖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補拍(可在研究生院主頁公告欄查閱補拍信息,通知一般在上一年的9月份發布),否則將無法電子注冊和按期領取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