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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立項申請須有知名學術帶頭人
發布時間:2015-09-21 | 來源:北京青年報 | 瀏覽量:
近日,教育部官網發布《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和《教育部重點實驗室評估規則(2015年修訂)》。根據《辦法》,實驗室立項申請須有知名學術帶頭人,研究團隊需年齡與知識結構合理、富于創新;還要求實驗室面積不低于3000平方米,儀器設備總價值不低于2000萬元。
《辦法》中提到,實驗室實行高等學校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實驗室主任首次聘任時一般不超過55歲,而且是高校聘任的全職教學科研人員。而實驗室固定人員應是高等學校聘用的聘期兩年以上的全職人員,除承擔高等學校教學任務外,原則上應全職在實驗室工作?!掇k法》還提出,實驗室應注重人才培養,吸引優秀本科生進入實驗室參與科研活動,支持研究生參與課題研究和學術交流,注重研究成果向教學內容及時轉化,積極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和行業企業聯合培養創新人才,開展學生跨校交流和聯合培養。
根據文件,教育部科技司將負責評估的組織實施,選擇和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評估工作,確定和發布評估結果。據了解,評估將在年度考核的基礎上進行。評估周期為5年,每年評估1-2個領域的實驗室。教育部可根據情況對實驗室進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