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報:全國統一能源市場建設在實踐中持續優化
發布時間:2022-05-17 | 來源:中國石油報 | 瀏覽量:
保障能源安全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①
編者按:能源是工業的糧食、國民經濟的命脈。推進“雙碳”工作,必須把保障能源安全供應和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擺在首要位置,精準把握推進低碳轉型節奏力度,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以行業自身深刻變革帶動經濟社會系統性變革。
本報《石油時評》推出《保障能源安全 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系列專題,聚焦統一能源市場建設、傳統能源與新能源融合發展、現代化能源治理體系、國際能源合作、低碳科技創新等熱點話題,敬請關注。
今日推出第一期,聚焦全國統一能源市場建設。
歷史回眸——
□郭海濤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能源經濟與金融研究所所長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和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能源是《意見》提出的打造的統一要素和資源市場的五大領域之一。改革開放以來,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建設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改革開放~2000年 能源市場放開準入 和結構改革
進入體制轉軌期后,中國市場從無到有,逐漸發育。到了上世紀90年代初,適應經濟發展需要,十四大報告明確提出“盡快形成全國統一的開放的市場體系”,重點是“加強市場制度和法規建設,堅決打破條條塊塊的分割、封鎖和壟斷,促進和保護公平競爭”,以及“建立起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币源藶橹笇?,能源領域開始放寬準入,對外開放,推進國有能源企業現代企業制度改革。
在油氣領域,國家組建了專業化的三大石油公司——中國石油、中國海油和中國石化,外資和民營資本開始進入煉化和銷售環節;在煤炭領域,國有煤炭企業按照所擁有的客觀條件進行了分類改革,民間資本進入放開,促進了產量上升;推動電力行業的政企分開和公司化改組,成立國家電力公司,鼓勵多元、多渠道、多層次投資發展電力,努力解決電力短缺問題。
這一階段的能源市場改革,相當程度上實現了政企分開,極大提高了資源開發、轉化和配置效率,緩解了能源供需矛盾,支持了國民經濟發展,也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掃清了制度障礙。但由于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階段,兩種制度的矛盾和沖突大量存在,主要表現為:一是傳統計劃經濟的監管方式不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要求。二是以專業和經營區域為標準的國有企業改組與設計,對于促進競爭的作用相當有限。三是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改革緩慢。石油電力都繼續實行國家計劃價格,煤炭市場一直處于“計劃煤”(電力用煤)與“市場煤”的雙重價格體系之下,資源配置效率較低。
第二階段 2000~2021年 能源市場化改革 全面推進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后,我國經濟進入了工業化加速期,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改革中不斷完善和發展,中國能源市場建設也同樣取得了長足進展。
在油氣領域,三大石油公司之間的海陸和地域界限被打破,從上游的勘探開發到下游的石油煉化和銷售,產業鏈各個環節競爭的廣度和深度不斷提高;外資和民間資本的進入壁壘大幅降低,不僅可以進入石油國際貿易和產業的中下游環節,上游資源環節的開放更具有標志性意義;價格改革不斷取得突破,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化程度大幅提高,油氣市場供需運行平穩,天然氣價格改革分類分階段推進;上海石油期貨交易所在國內外石油市場中的影響力不斷提升。在煤炭領域,國家對小型民營煤礦和國有煤礦進行重組,形成了一批市場化程度高、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煤—電—路—港—航綜合經營的特大型公司和企業集團;煤炭價格市場化機制不斷完善,以“區間對區間”與燃煤發電價格機制相銜接。
在電力領域,引入電力市場競爭機制,推動“廠網分離”改革,將發電和輸配電環節分拆,電力買賣雙方多元競爭主體格局初步形成;市場化交易電量比重大幅提升,由新能源出力大小決定市場出清價格的電力現貨市場基本形成;煤電標桿電價機制、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新機制不斷向市場化方向演進。
當市場化改革在各個領域和方向深度推進的同時,中國能源市場依然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解決的問題。一是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模糊,政府行政監管效力不足。二是統一市場制度建設滯后。市場準入離市場化要求還有差距,制約了能源市場的發展。三是投資管理市場化程度低。能源領域市場配置資源的功能發揮不足。四是地區分割還在不同程度的存在。我國能源產業往往是資源集中地的經濟支柱,受到來自地方政府的過多保護。這種市場的人為分割,加大了企業的市場交易成本,削弱了企業穩定運營的預期。
第三階段 2022年以來 加快建設 高效能源市場
今后較長一段時期內,實現“雙碳”目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需要發揮超大市場的規模效應優勢?!兑庖姟丰槍θ珖y一市場制度規則尚未建立到位、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依然存在等問題,提出要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加快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全國統一大市場。
具體到能源領域就是要按照“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要求,在有效保障能源安全供應的前提下,建設高效暢通、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交易成本低、科技創新能力強、國際合作優勢大的高標準全國統一大能源市場。這一目標既是對過去40年中國能源市場體制改革的延續,又是面向未來發展目標的設計和謀劃,更具全局性和戰略高度,建設內容層次更加深入和關鍵。例如涉及各類能源的交易中心、期貨市場和統一的價格體系建設。
隨著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設,中國能源市場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新的進展: 一是地位公平。無論是國有、民營還是外資企業,都可以在中國能源市場中無歧視經營,根據自身的運營能力獲取預期穩定、合理的回報。二是市場開放。中國能源企業將在國際能源市場競爭中提高自身優勢,在國內市場中更好地服務于國內能源需求和能源安全。三是企業競爭。不同所有制企業同臺競爭,在競爭中促進組織模式和科技創新,促進優勝劣汰,提高產業效率。四是有序運行。各種能源相關法規和政策不斷得到完善,能源市場法制化程度大幅提升;政府的現代能源監管體系逐步確立,監管更加有效;煤電油新能源等各類能源市場相互銜接、運行有序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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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李昕陽)